“开车禁打手机”引起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0/08/24 13:18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跃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昨天闭幕,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4个法规草案(详情见本报8月10日报道)均未获通过。由于委员们对其中“开车禁打手机,违者罚款”等条款的争议较大,市人大常委会将在会后组织调研和论证,并登报公布法规草案,广泛征求市民群众的意见。
“开车禁打手机”写入《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修正案草案后,市人大常委会的委员们在审议中提出了很多意见。有的委员赞成立法,全面禁止驾车时使用手提电话;有的委员觉得这项立法过于超前,在实践中很难操作,并且也不是当前道路交通管理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还有的委员认为,一步到位实现“开车禁打手机”是做不到的,应先采取限制措施,将法律条款写得更具体、更有可操作性,如写明“允许使用耳机通话”、“公交车、的士司机在工作时绝对禁止使用手机”等。委员们建议,这项涉及大多数市民的立法应征求市民意见,待下一次人大常委会再作审议。
有关违法私房和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处理规定也因涉及问题“非常复杂、非常敏感”而需暂缓出台,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将组织调研和反复论证,再作进一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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