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析:拭目以待霸王条款的剔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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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 15:01 通信世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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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产部日前公布的今年第二季度电信服务质量通告显示,第二季度信产部共受理用户申诉2760件,在运营商负有部分或全部责任的67件申诉案中,涉及手机业务的申诉案42 件,占62.7%;涉及计费、收费争议的31件,占46.3%。不难看出其致命的问题——霸王条款的存在。 1.电话卡有效期到期后,卡内余额不退、过期作废。
2.电信指定银行缴费不公平,消费者到指定银行缴费,但银行又要求消费者开立个人存款账户。 3.合同免责条款不能免责。 4.电信业务合同颠倒义务。 5.运营商强行让消费者接受运营商其他单方要约。 …… 长期以来,有关电信合同中存在的这些霸王条款备受业界关注,其中争议较多的内容包括:过期电话卡余额不退还、利用格式合同抹消用户权利和运营商义务、运营商指定银行缴费、强迫用户接受运营商单方要约等。 记者获悉,就在信产部积极刷新《电信服务标准(试行)》,将于今年下半年更改名称并正式发布施行,与此同时,《电信用户申诉受理判定标准》也正在加紧制定过程中。这意味着备受消费者诟病的电信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将在今年年底前彻底死去。 信产部正在加紧完善电信服务管理制度建设,以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目前,信产部已经组织专家,对原有《电信服务标准(试行)》及其配套的《电信服务标准网络性能测试方法》进行修订。截至目前,修订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新版本标准有望在年内更名为《电信服务规范》后正式发布施行。全国统一的《电信用户申诉受理判定标准》也在研究制定过程中,该标准目前已经征求各通信管理局和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的修订意见,也有望在近期正式出台。 据了解,剔除电信霸王条款的同时,北京市电信管理和工商管理部门也开始就电信合同文本的规范问题进行初步接触,我们希望电信合同示范文本尽快出台,拭目以待霸王条款的剔除。(胡晓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