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电信垄断问题不仅仅是霸王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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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 10:29 通信世界 | |||||||||
随着电信服务标准试行版的即将实施,似乎一直以来备受用户诟病的霸王条款正在成为历史,诸如“电话卡有效期到期后,卡内余额不退、过期作废”之类的项目将不再合理存在,一些“运营商强行让消费者接受运营商其他单方要约”的行为也将有所收敛,然而事实上,到目前为止,掏钱消费的电信用户,并没有几个人真正明白电信服务中到底有哪些与自己相关的服务标准,也无法衡量业务受理和消费过程中的费用以及企业行为是否完全合理。现实中,垄断情况依然存在,消费项目多元化、消费群体多元化也导致问题重重。我们需要解
“服务”的口号喊了这么长时间,除了一项项增加的条款、规定、法规等等硬件措施,客观的说,更多的软性服务内容并没有得到实际的体现,一些引起注意的矛盾得到解决,往往也是被消费者反复投诉后才得以被认真对待,更多时候,我们能看到运营企业主动完善服务的对象也往往是大客户。普通用户,远没有这待遇。 为了了解市场情况,很多企业都在网站或消费场所中进行过产品满意度调查。偶然在网络上看到了有关电信服务的满意度调查,正想好好反映一下,而调查表中出现的问题却仅是“您认为柜台受理业务满意的运营商是”、“您认为手机网络质量较好的运营商是”、“您认为收费计费较为合理的运营商是”、“您认为手机产品质量满意的厂商是”……很无奈,所谓的满意度调查就是选择最满意的项目,而对消费者不满意的内容或者需要吸纳消费者意见的项目毫未涉及,这类调查下的通信服务满意状况,究竟能够反映处多少有真正价值的东西,不得而知。 从霸王条款的问题我们看到了电信行业在服务上的进步和努力,但中消协征集霸王条款之后消费者问:评过之后怎么办?如果旧行规于法无据,推之不动改之难,光有服务标准取代不合理条款,用户也很难成为真正的“客户”。 单是一个非常常见的用户与运营公司的合同协议上甲方和乙方角色的定位,就让我们对服务究竟以谁为本的问题一直持有疑虑。这种掏钱的做乙方服务的做甲方的现象,极反常又普遍地存在于电信行业里。用户得到的服务,也是已经由电信企业制定好规则的服务。主动权在企业手里,而恰恰在最需要体现主动性的服务上,企业的力度还明显不足。服务标准里的条条框框是用来完善规则的。除了消灭霸王条款,除了制定标准,我们最希望看到的是实实在在的服务,期待着企业在服务细节上的“主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