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两次修不好退货遭拒 别忽视维修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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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 16:5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杨滨 通讯员 朱绍东 刘美玲) 手机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但只因消费者手中的维修记录内容是“软件调整”,销售商就以此为由拒绝为消费者更换新手机。 消费者邓先生于2004年3月21日以1199元的价格从昌平某手机专卖店购买了一部TCLQ520型手机,使用期间发现手机屡次出现屏幕无法显示、无法关机的现象。他找到TCL手机售后维修点进行维修,当维修过两次后仍然出现同一问题时,邓先生拿着TCL售后服务点出具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在维修手机时,一定要看清维修记录单中注明的内容,对维修单中标注的专业术语要及时问清,以免被蒙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