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铁通发展大事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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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 11:36 通信产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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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7月15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副总理吴邦国就铁通公司的组建做了专门批示,同意铁通公司作为独立的企业运营。9月19日,铁道部分别向原国家经贸委、信息产业部呈报了“关于报请审批《中国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函”(铁政法函〔2000〕303号)。2000年12月20日,铁通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获准登记注册。 ● 2000年12月21日,信息产业部印发“关于中国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组建问
● 2001年6月,原外经贸部先后下发了《关于赋予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进出口经营权的复函》(外经贸发人审函[2001]867号)、《关于同意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批复》(外经贸合函 [2001]109号),赋予铁通公司进出口权和对外经营合作权。 ● 2001年11月17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印发电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1]36号)文件明确铁通公司为国家基础电信运营商,同时授予铁通公司国际电信业务经营权。 ● 2001年12月18日,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专门听取了铁通公司组建一年来的情况汇报,并对铁通公司的改革发展作出了四点指示:一、要按运营商塑造自己,做大做强,尽快成为市场主体。二、要把铁通公司的发展和铁路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发挥自己的特色,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积极为铁路和社会信息化作贡献。三、要拓宽融资渠道,要按上市的目标来做。四、要加快政企分开,铁通与铁道部分开要列个时间表,让铁通成为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同时,要加强内部改革,减员增效,主业与附业分开,附业要自负盈亏。通过努力,在业务收入上争取将目前铁路占90%、社会占10%的比例倒过来,从9:1变成1:9。 ● 2002年9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通公司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文件明确自2002年1月1日起—2004年12月 31日止,对铁通公司为铁路运输企业提供通信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 2004年1月20日,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铁通公司 )由铁道部移交国资委管理。铁通公司原有股权全部划转国资委。铁通公司将更名为“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中国铁通),作为国有独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独立运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