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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动网间费用分摊方案 运营商6月起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 10:11 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一项明确电信企业间共建传输系统费用分摊办法的方案,近日在江苏省电信行业二季度互联互通高层例会上正式通过。该方案6月份起在江苏省施行。

  在近日召开的江苏省电信行业二季度互联互通高层例会上,江苏六大电信运营企业进行了长时间讨论,最终通过了这项方案:共建的传输电路,当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固定本地电话网、陆地蜂窝移动通信网与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固定本地电话网、陆地蜂窝移动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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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卫星移动通信网互联时,双方互不支付费用;当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国内长途电话网、国际电话网、IP电话网与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固定本地电话网、陆地蜂窝移动通信网互联时,由国内长途电话网、国际电话网、IP电话网一方承担一半的电路费用。对于建设有高层环网的地区,中继费用参照上述原则实施。例会决定,该方案自今年6月起在全省实施。

  江苏各电信企业对共建传输系统的中继电路费用分摊问题一直存在意见分歧。今年以来,江苏电信市场上因企业间共建电路费用分摊办法不明确而影响到网间互联的问题逐渐突出起来。在局部地区,当互联双方网间中继电路负荷大于0.7Erl,一方提出增开中继时,互联的另一方对互联中继费用的分摊方式提出异议,导致电路增开不及时,从而影响到网间通信质量的稳定。江苏省通信管理局觉察到互联互通中出现的这一新情况、新矛盾,下决心在二季度通过制度上的落实解决好这个问题。

  6月初,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召开了二季度互联互通高层例会预备会,将解决共建传输系统费用分摊问题作为重要议题提出。各电信企业均认为解决好这个问题有利于网间互联互通,并就此问题展开了讨论。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在综合各方意见基础上提出,方案必须符合有关法规规章,必须符合信息产业部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结算及中继费用分摊办法的要求;方案必须兼顾各电信企业的经济利益,既要充分调动起提供互联一方的积极性,又要促进网络共建;方案必须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在各方的支持下,提出了新方案。该方案在有六大电信运营企业省公司总经理参加的互联互通高层例会上得到了各电信企业的一致认可。

  (陆凤祖 颜新颖 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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