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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颁布带号转网新规定 限期要求运营商支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 11:51 通信世界

  通信世界网 杨海峰

  近日,日本总务省公布了“关于引进手机带号转网制度的最终规定”。其内容为针对现有的移动电话运营商和所有新参加移动电话业务的运营商关于带号转网的说明,事实上规定了运营商必须支持带号转网的义务。并规定在2006年以前,各运营商必须支持这一义务,而且尽可能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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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中表明,“所有移动电话运营商必须在所有第二代及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制式中,同时并且双向引进手机带号转网制度”,并没有为移动电话运营商指明可以“不支持”的选项。针对今后新参加移动电话业务,规定“即使从2005年开始服务,也要从一开始使系统支持带号转网。”

  该说明规定了3种实现带号转网的方式,(1)“重定向方式”;(2)“转发方式”;(3)同时使用(1)和(2)方式。

  (1)向最初给用户分配手机号的转网源服务商咨询用户转网目的运营商的方式。在完成咨询后电话路径将不会通过转网源服务商。

  (2)为转网目的运营商将电话接入委托给转网源运营商的方式。两种方式都在电话网内交换转网信息,因此不需要变更手机本身的规格。

  早在1996年,该制度就由美国FCC(联邦通信委员会)创设,但由于受移动电话公司与业界团体的强烈抵制,其正式实施已经延期了3次。到了1999年,一直持反对态度的美国最大的移动通信运营商--VerizonWireless却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宣布支持“号码可转移制度”。但是到了2003年低,带号转网才开始在全美运营商之间开始实施。

  对于移动电话的“号码可转移制度”,日本总务省也从2001年前后开始研究。尽管当时声称“到2003年开始实施”,但直到现在也没能实现。与美国一样,也是因为移动电话业界对此面露难色所致。

  有多少人要更换移动电话公司?

  不就是能继续使用原来的手机号码吗?这也值得大惊小怪?--也许你会这么想,而实际上此前就是因为没有这项制度,许多人想换移动电话公司却换不了。根据美国YankeeGroup的估算,在实施可转移制度的同时,美国将有约1000万用户更换移动电话服务商。也就是说,有这么多数量的用户一直都是在强忍着使用当前移动电话公司的服务。

  而在我国,这一数字也许将达到3000万以上,一位资深研究者这样认为。由于我国消费者还是一群资费敏感型消费体,因此,随着两家甚至今后多家运营商之间的竞争,期待转网的用户数字也许会更多。

  如果更换手机号码的话,就必须将新号码告诉朋友、熟人以及业务上的客户等许多人。特别是对在外跑业务的人来说,手机号码可以说就是“本人的ID”。因此,不能轻易说变就变。如果说更换移动电话公司就意味着立即更换电话号码的话,用户肯定要三思而后行。

  移动电话公司此前就是抓住用户的这些“弱点”,拖延本该正常进行的设备投资以及迟迟不能降低的高额话费标准。在面积广大的美国,目前仍有许多地区不能使用手机。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即便在许多地方不能通话,用户对移动电话公司的服务也只能忍气吞声。一旦可转网制度实施,用户可能会直接转投到其它服务商。这样将促进业界内部的健康竞争,肯定会提升整个业界的服务水平。

  在我国,由于带号转网制度还没有实施,因此,高额话费一直降不下来,对用户的服务也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仅有的两家移动运营商也可以毫无顾及的利用互联互通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老百姓的利益,甚至造成国有资产的无形流失。

  但站在移动电话公司的立场上看,这意味着更多的设备投资与更激烈的竞争,从而造成更大的体力消耗。如果可能的话,最好保持目前这样的温床,也许这才是他们的心声。美国移动电话公司对“号码可转移制度”反响强烈是理所当然的。他们首先向FCC提出,推迟实施该制度。理由是“对此所需的设备投资过于庞大”。尽管是FCC自己提出来的,但还是迁就了这些企业,3次都同意了延期实施。这期间以CellularTelecommunicationsandInternet Association为首的移动电话业界还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宣布“号码可转移制度”无效。但他们的要求最后被地方法院驳回。受此影响,最大服务商的Verizon Wireless则宣布支持该项制度。

  在我国,虽然《电信法》征求意见稿中对消费者“带号转网”的问题有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是真正要实施起来,估计要受到极大的抵制。尤其是最大的中国移动将必然反对,由于中国移动是最早从事移动通讯业务的公司,掌握着绝大部分优势客户,而这些客户恰恰是对电话号码非常倚重的客户,假如一旦容许带号转网,中国联通完全有可能通过资费等措施将这些客户挖过去。当然,从中国联通跑到中国移动那里去的也将大有人在。由于我国目前只有两家移动运营商,所以带号转网的优势还不明显。假如今后电信、网通甚至更多的新兴运营商进入移动通信领域,那么,带号转网无疑是他们发展移动用户的救命稻草。

  对自己的服务充满自信的公司面临新机遇

  当然,并不是排在第一位的运营商就一定担心带号转网,带号转网考验的第一要素是运营商的服务,第二要素才是资费。美国的例子就能说明这个观点。当最大服务商的VerizonWireless宣布支持带号转网后,排名第2位以后的Cingular、AT&TWireless等服务商,却坚持抵制态度。他们还向FCC提出了最后通谍:“如果强制要求我们实施号码可转移制度的话,希望提出具体的实施办法(可能有多种技术方法)。否则将不得不再次申请延期实施”。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们担心自己的服务无法和Verizon抗衡。Verizon不仅在业界份额上首屈一指,而且用户RetainRate(挽留率)也是最高的。也就是说,加入该公司服务的用户很难流向其它移动电话服务商。这类服务商对本公司的服务充满了自信,对他们来说,“号码可转移制度”反倒是一个从竞争对手那里夺取客户的机会。尽管对此感到恐慌的几个竞争对手一直在抵制,但这期间的新增用户大都将被Verizon夺去。本来就是服务信誉最好的服务商,如果再提供弹性的选择范围,自然就能招揽更多客户。结局可以预料,那就是第2位以后的服务商都将被Verizon远远地甩在后面。

  对于我国而言,两家移动运营商逐渐成熟,由于中国移动即将全面上市,因此服务将更加完善。而中国联通也在努力改变形象,力求缩短两家运营商之间的差距。两家运营商也看到未来3G竞争的激烈,服务也将更加优越。当然,真正体现带号转网的优势需要有多家运营商的参与。而这对遏止运营商之间的恶劣竞争也是非常有用的。

  号码携带对传统运营商和新兴运营商的影响是截然不同的。对传统运营商而言,将会对其造成巨大冲击,特别是那些在移动市场占据主导地位的运营商将因此而遭遇巨大困境。由于号码携带允许用户不受束缚自由地选择运营商,因此它将会对主导移动运营商现有的客户规模产生威胁,退网率大幅上升,企业利润空间缩小。另一方面,号码携带业务的实施将使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面临重大考验,企业的业务创新能力,对用户需求的了解能力,市场反应能力、企业的服务水平将面临挑战。

  巨额费用可能困扰带号转网实施

  在这个问题上,用户最关心的大概是随着“号码可转移制度”的实施而增加的费用吧。报《洛杉矶时报》报道,美国移动电话业界对导入该制度的成本预估为“初期费用10亿美元,第二年以后的维护费用为每年5亿美元”。至于这一成本是如何计算出来的,目前尚未公布其理论依据。

  日本总务省设立的“官民联合”研究会对日本导入可转移制度也进行了成本估算,结果与这一数字相近。根据这一数字,在日本导入可转移制度将花费1000亿至1500亿日元。该研究会基于“5年内有一成用户更换移动电话公司”的设想,得出“更换号码的用户平均每人要负担约2万日元”这一可怕的结果。当然,这是把全部成本均摊在用户身上算出的。

  另一方面,美国Verizon宣布,在导入“可转移制度”时用户承担的费用“控制在每月10至15美分”。当然,该公司自身肯定也要承担一部分。与日本不同的是,不是只让更换移动电话公司的用户负担,而是分摊到全体用户,让每个人都分担一点儿。

  无论怎样,用户的负担也不会超过这些了。这样,日本官民研究会提出的“平均每人增2万日元负担”,让人感到不可理喻。

  记者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曾向部分用户进行调查:假如你想带号转网,让你掏钱是否愿意。乐意带号转网的人都表示愿意,而且可以接受付一部分转网费用。因为,如果不带号转网的话,不光是带来很多不便,还可能要购买新的手机以及其它入网费用等。

  记者从信息产业部相关人员了解到,虽然我国在《电信法》征求意见稿中对消费者“带号转网”的问题有了一定的说明。但是还没有具体就带号转网在技术和设备投资上需要花多少钱以及如何实施进行评估,而两家移动运营商显然也不愿意就此事进行过多评论。因此,我国用户要享受带号转网也许还得等上两三年。但从可行性角度讲,近早实现带号转网有利于形成良好的通信环境,因此,对其进行全面评估是迫切和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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