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朗讯解雇4名高级职员 为何自揭家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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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 07:19 中国青年报 | |||||||||
张镇强 据4月9日《中国青年报》报道:美国朗讯公司依据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已将朗讯中国涉嫌行贿的4名高级职员解雇,其中包括朗讯中国的董事长兼总裁和首席运营官。从这一报道看,它对各国的反腐运动和公司事业的运营具有重大启示和教育意义。
朗讯作为一家享有盛名的跨国公司,自从美国国会于1977年通过《反海外腐败法》以后,它严格遵守这一法律,防止其在海外的公司人员违法经营来提升业绩。去年8月,沙特阿拉伯一家国有电讯公司起诉朗讯高层管理人员行贿沙特高官,以换取商业机会。朗讯就此开始对其23个海外公司进行审计,结果发现仅有朗讯(中国)涉嫌违反《反海外腐败法》,于是决定解雇其中国区高级官员。 海外公司主管对所在国高官或公司主管的行贿可以大量招揽商业机会,提高其利润率,为什么要自毁长城呢?朗讯却不这样认为。他们有着深厚的守法经营意识,更重要的是,他们意识到靠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来提高经营额度,既违反所在国的法律,也败坏公司的声誉,绝非发展公司的良策。朗讯的行动告诉人们,要想成就大业,必须要眼光远大、行为端正,而不能只图一时,靠邪门歪道来达到目的。 朗讯高层自己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自行审计,揭露家丑,并及时报告美国司法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这是需要勇气的,况且这次被解雇的还是对公司在发展中国市场上大有功劳的人。但朗讯为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忍痛割爱,表明朗讯高层既明智,又非常富有战略眼光。因为主动自揭家丑,反而会提高公司的声誉和公众信任度。而高层的诚实精神,自然也会更好地影响和培育全体员工的诚信行为。从长远来说,这一举动只会大大提高朗讯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前不久,联合国已通过了反腐败国际公约,号召各国政府协调一致,加强各自国家和世界范围内的反腐败斗争。朗讯公司的自行跨国反腐败举措,为世界各国的反腐斗争树立了一个好榜样。 朗讯的行动表明,如果各国的政府机关和公司能像朗讯那样遵循政府的反腐法令,自上而下地自揭家丑,自行整顿,再加上外部的压力,各国的反腐运动就会顺利得多,效果也会好得多,世界就能更加干净清廉。 同时,朗讯事件也使我们看到中国的反腐斗争任务是多么艰巨和复杂。朗讯对它的23个海外公司的审计结果,只发现它的中国区高级职员(大陆及台湾人士)涉嫌违反《反海外腐败法》,有向中国有关官员和公司行贿之嫌。这是何等的不体面!我们的反腐斗争通常只是靠纪委和监察部门的外力介入,很少有本单位自上而下、自揭家丑的作为。 发生在中国土地上的腐败事件却要通过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解决,值得我们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