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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法》已临产 资费调整互联互通是重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3日 07:50 新京报

  记者 邹山

  资费调整最受关注

  电信行业进入2004年后,人们对政府修改和放宽电信资费的期望空前高涨。希望早日实现手机单向收费的呼声不绝于耳。

  据悉,此次《电信法》的草案占用相当大的篇幅对电信资费的确定完善进行了相关规定。《电信法》主要提到:市场竞争充分的电信业务、电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自行决定电信业务收费项目及电信资费标准和计费原则。与用户生活密切相关或者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电信业务,电信资费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这给政府机构未来在一些基础电信业务采用何种方式进行定价,提供了一个宽松的法律空间。

  就在本次人大召开前,北京联通率先发起了首都北京的新一轮资费大战。北京联通强大的市场攻势让用户享受到了低至0.12元/分钟的低价移动业务。随后北京移动也相应出台了应对措施。

  信产部陈金桥博士告诉记者,电信资费的调整,一定要本着成本定价原则。在目前格局下,信产部会制定相应的定价原则和降价空间;同时,由国资委来约束有关电信企业的降价行为,以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而来自北京邮电大学的阚凯力教授的观点更加明确。他认为,《电信法》主要是规定电信资费定价的原则问题。目前电信领域存在三种定价方式:政府定价、政府指导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现在国内的移动资费主要还是政府定价原则。但同时他也认为,此前全国范围的移动电话资费大战,并未受到相关部门的红牌警告,有力证明了信产部对市场定价方式的有力默许。

  立法促进互联互通

  经过近几年的改革,电信监管也遭遇了许多新课题,其中以互联互通最为棘手。据统计,1998年至今,上报到信产部的互联互通恶性案件已达540起,至少影响到了1亿人次的用户使用,造成10亿元的直接损失和20亿元的间接损失。

  除了物理性破坏之外,更多的情况则是在通信软件上做手脚或者恶意修改信令,对竞争对手经营的电信业务进行各种形式的限呼、拦截,造成了网间接通率偏低甚至完全中断。而据记者了解,一些电信企业恶意拖欠、拒付或者逃避网间结算费用,严重挫伤了对方互联互通的积极性。有的擅自强占其它电信企业的通信管道埋设光缆,激化矛盾并引发了冲突。

  对此,陈金桥博士对记者说,此次《电信法》中,对互联互通有专门的一章。《电信法》出台生效后,电信行业的互联互通将会得到有效改善。据悉,本次送交各部委征求意见的《电信法(草案)》为此列出的原则是:“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公平公正、相互配合、及时有效”20字原则。

  阚凯力教授告诉记者,目前国内的互联互通问题并不是技术问题,主要还是体制问题。他对记者介绍说,当监管机构来检查时,计算机一敲,不通的网络瞬间即通;而人走,刚通的网络又不通了。"据他认为,表面上看是运营商的问题。但实质仍是体制原因。市场竞争的不充分导致各大运营商争抢用户。而为了抢到足够的用户,只有破坏对方的服务,才能达到自己的目标。据他认为,不改变目前对各自资源的天然垄断,将以改变互联互通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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