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法》开始收尾 将成用户权益保护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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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 17:44 信息时报 | ||
本月下旬,我国首部《电信法》有望形成送审稿提交国务院审议,审议通过后,将进入全国人大的审议程序,也就是说,《电信法》进入了出炉前的收尾阶段。尽管草稿具体内容目前尚未披露,但业界一致认为,这部法律的出台,将使电信市场的竞争更为规范,从而成为手机和电话用户权益的“保护神”。 本版撰文 记者 伍健文 据消息人士透露,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司长蒋耀平不久前表示,《电信法(草稿)》已征求了国务院42个部委办的意见,力争在本月下旬形成送审稿,经过一定程序后,送交国务院审议。记者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和省内法律界人士了解到,《电信法》此前征求意见主要集中在中央层面。 《电信法》着重调整好4方关系 据介绍,《电信法》目前收到的意见多达200多条,大部分被采纳。去年,信息产业部对美国、德国、日本、韩国、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电信法进行了横向的比较研究,并在专题研究后形成了包括市场准入、普遍服务等16个专题。据悉,我国首部《电信法》,将着重调整好电信管制部门、相关主管部门、电信企业、电信用户4方之间的关系。 目前,我国正在实施的《电信条例》是3年前颁布的,内容涉及了电信业务的经营许可、网间互联调解、电信资费、服务质量监督等方面,但由于该条例是当时我国电信行业政企分开、垄断打破伊始的背景下匆匆制订的,随着电信市场的开放发展,首部上升至法律层面的《电信法》出台,显得越来越迫切。 过渡法规体现两大热点 据广东通信行业的人士表示,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竞争的加剧,引申出不少新的问题,过渡法规可以看作是《电信法》出台前填补空白的过渡性法规,其中主要包括互联互通和资费两大监管重点,是目前用户在通信消费上遇到问题最多的领域。 第一,网间互联互通的监管。广东省去年底就出台了《广东省电信网间通信故障处理工作制度》,将涉及两家运营商的网间通信故障,按照严重程度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流程。 第二,资费政策。在广东省,上个月也出台了《广东省查处电信资费违规行为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全省电信资费的审批备案制度,和各种电信资费违规行为的处理。 谁能增加电信用户“底气”? “究竟我话费单上的数字是不是真的?”不少手机或者电话用户拿到每月的话费通知时,都会不自觉地冒出这样一个问号。 《电信法》无疑是“保护神” 由于电信行业特殊的技术门槛,运营商与消费者存在着典型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间接造成了两者在市场交易中的地位不对等。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就成了维护双方平等地位的公正的“保护神”。事实上,目前我国并非完全没有电信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包括《电信条例》和各种各样的行政规章、区域性法规,对诸如电信服务必须明码标价、不得有欺诈行为等等,都有规定。 但是,一方面,这些法规毕竟只是“法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有框架作用的“法律”,在效力方面“不够威力”。例如,在检查互联互通障碍的时候,在目前仅有《电信条例》的情况下,作为通信行业监管部门的通信管理局并没有执法权,连走进运营商的机房的权力都没有,谈何调查取证? 《电信条例》监管范围有限 另一方面,《电信条例》是3年前颁布实施的。然而近3年来中国电信行业经历了桑田沧海,而电信业务也日新月异,一些新的业务在法律上没有凭据,甚至也没有明确的身份。在法律存在空隙的情况下,消费者付出了不少的“冤枉钱”。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消费者和运营商都是平等的交易主体。如果当你在不远的某一天,面对着自己的话费单,有充足的底气确信没有谁敢在上面“做手脚”欺骗你的时候,你一定要记得,那是因为有《电信法》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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