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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带号转网写进电信法意见稿 资费战将告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 08:11 新闻晨报

  被运营商的资费大战搞得晕头转向的手机用户或有望解套。昨天,记者从可靠渠道得知,《电信法(征求意见稿)》中对消费者“带号转网”的问题有了原则性的规定。

  所谓“带号转网”,也就是一家电信运营商的用户,无需改变号码,就能转而成为另一家运营商的用户,运营商不得对其阻挠,也不得收取费用。据了解,《电信法(征求意见稿)》中针对“带号转网”的原则性规定是: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情况下,运营商要承
担该义务。

  以目前的移动通信市场为例:在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竞争中,如果联通抛出一个更有诱惑力的资费政策,移动的用户可以在不改变手机号码的情况下,转投联通的名下;同样,如果用户觉得联通的优惠并非实实在在,也可以自由地转回移动。

  以上只是一种理想的假设。但中国移动市场竞争的现实,已经要求将这种“理想”的实现提上议事日程。面对运营商形形色色的资费政策,消费者即使有足够的能力去判断,也没有足够的勇气去选择,因为他们要承受换号的代价。而号码,对许多人来说,是相当宝贵的资源。

  “我们研究过这一政策,运营商应该致力提高用户的忠诚度,打造品牌,而不是仅仅通过价格战去抢夺用户。”中国电信下属研究部门的一位人员对记者说。

  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获得移动牌照,对于这两家市场的“迟到者”来说,如果没有“带号转网”这柄利器去撬动存量用户,中国移动通信市场留给它们的新增用户空间将越来越小。

  继中国香港和韩国之后,美国在去年11月生效的联邦电信法案中规定,消费者可以“带号转网”。

  “‘带号转网’,往往是政府出于保护消费者利益而推动的,这不是运营商的行为。”Frost&Sullivan公司中国总裁王熠全说,该公司是专长于电信领域的顾问公司。

  在目前阶段,连互联互通的问题都没有解决,讨论带号转移是不是太超前了?

  王熠全认为,技术的确是个难题,因为一个号码对应一个频段。“而互联互通不一样,没有太大的技术问题,纯粹是监管问题。”他说。

  晨报记者 潘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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