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运营商合作将成为电信监管的重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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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 13:55 通信信息报 | |
经济调节重心转移,这是电信管制职能的一个巨大转变,也从一个侧面表明当前运营商合作状况堪忧,需要监管。 本报实习记者 陈家琳 刚刚结束的“2004年中国电信业发展与政策通报会”透露出一个重要信号是,今年 不可否认,电信市场“重竞争、轻合作”的现象已屡见不鲜,如形形色色的价格战、优惠活动的针锋相对;设置互联障碍甚至发展到“动剪子”这样的争斗。运营商互相排斥、对抗的心态极易导致电信市场陷入零和博弈的困境,长此以往,势必造成政府、企业和消费者都不满意的尴尬局面。可以说,监管部门此时介入,调节运营商之间的关系以促进合作正是“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果断之举。 促进运营商合作,将有利于电信产业发挥“全程全网”的经济特点,实现电信网络价值的最大化。 电信业不同于一般的传统经济行业,它具有“全程全网、联合作业”的生产作业特点和规模效应特征。目前我国电信市场上的运营商虽然都拥有各自的网络资源,但无论是固网还是移动,如果仅依靠自己独立的网络,是无法完成通信服务的。只有通过不同竞争者间的网络资源共享,才有可能达到全程全网的基本要求,并使现有各种网络的资源得到充分的挖掘和利用。 促进运营商合作,符合电信产业普遍服务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更为顺畅和便捷的服务。所谓“普遍服务”,是指任何人在任何地点都能享受到便捷的、用得起的通信服务。在竞争性市场条件下保障用户自由通信的权利,正是普遍服务的重要表现之一。在电信市场上引入竞争,是为了更好地服务消费者。然而当前电信市场上却存在着网间呼叫不畅,通话模糊等问题。改善电信业服务水平,加强合作已成为当务之急。 促进运营商合作,有利于运营商走上理性成长的坦途。纵观国内电信市场,不少地区的电信竞争虽使企业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但其利润增长率同比却不断下降。这一现象说明,运营商必须正视多元竞争的格局,树立“开放经营,谋求多赢”的成熟观念。运营商要意识到合作服务是双方产生收益的前提,应将注意力投入到共同做大“市场蛋糕”的努力上。 2004年,随着入世承诺的进一步兑现,我国的电信市场将加大与世界电信市场融合的趋势,届时,NTT、AT&&T等多家世界运营商将在我国电信市场上参与竞争,而我国的电信运营商们也正在不断走向世界。如此广阔的竞争图景,必然需要各类电信运营企业以更加频繁和更加复杂的形式开展相互之间的合作。 要促进运营商合作,就需要电信监管部门适时地“站高一步”,着手理清理顺企业关系,敦促运营商们改变思路,开展多元竞合。只有这样,才能能巩固和深化现有电信改革成果,提升我国电信行业的整体素质。我们有理由期待,促进运营商合作这一新的监管思路,将使我国电信业步入一个理性务实的新时期。《通信信息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