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通讯与电讯 > 正文

上海首起不服检疫处罚案判决 维持对中电通信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 13:36 新闻晚报

  本报讯 昨天浦东新区法院判决了上海首起不服检验检疫行政处罚案件,维持被告浦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3年8月22日对原告中电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

  2003年1月25日和26日,中电通信公司从上海浦东机场进口了两批韩国生产的C ECT品牌GSM 928手机散件,共3.57万台,总价值392.7万美元。这两批货物实际目的地是上海,而中电通信公司报检单上填写的是北京海淀区。同年1月28日,其报检代理人向机场局报检,
机场局向中信公司出具了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并告知应及时与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北京局联系。2月8日,中电通信公司却将手机散件运往鼎讯公司并组织加工生产。4月15日中电通信公司向浦东检验检疫局提出检验申请,浦东局当天发现中电通信公司已对手机进行加工装配,约有3.3万台。

  去年8月22日,浦东检验检疫局以中电通信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有关规定,对其处罚人民币150.46万元。中电通信公司不服,提出申请复议,复议仍维持原处罚。去年12月中电通信公司起诉,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浦东法院于今年1月19日开庭审理,作出以上判决。

  (东亮俞添)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488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