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中国电信市场回顾之六:互联互通未来之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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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 11:42 中华工商时报 | |
本报记者 程凯 就在我们回顾2003中国电信市场的时候,2004年悄悄地来临了,我们对2003年最后的回顾更多地也落在了对2004年的期望中。我们期待的电信市场破除垄断、有效竞争的格局在2003年只是拉开了大幕,2003年也只是曲折前行,2004更叫人期望。 2002年,经历了大规模分拆的中国电信市场似乎仍然徘徊在竞争的边缘。2003年则变化出了更多的竞争故事。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依然像过去一样在互相“死磕”,当然这种竞争在联通的CDMA获得了一定成功后,有了更多的拼杀的意味。固话运营商电信和网通则在对3G移动牌照的苦苦等待中找到了更多的竞争武器,由于固话业务的发展限制,它们在小灵通和ADSL宽带接入上另辟蹊径,反而成为2003年电信市场竞争的亮点,移动资费和宽带接入的价格战都被引发。 小灵通、ADSL、3G,这些都在我们前面的回顾中一一出现过,每一次的被提及都被当做破除垄断的武器。但是要真正形成电信市场的有效竞争,需要的远远不止这些。 网通故事 由于小灵通、ADSL和3G都能和中国网通联系在一起,讲述竞争的故事,我们就拿网通为例子,同时网通无疑是2003年六大电信运营商中最活跃的。 在中国电信业被一次次分拆后,各个新电信企业几乎都在资本市场上频频亮相,表面上是为了“圈钱”,但现实地看更应该是在为即将到来的真正竞争蓄势。 不过中国2002电信重组并不风光,即使是电信企业主动出击,到海外资本市场寻求资金支持,期望值与现实也有相当大的落差。当年中国移动风光上市,2002年中国电信的海外上市却非常黯淡。因此网通的上市等待了更长的时间,2003年一年网通都在准备之中。 我们从网通身上看到,虽然政府主管手起刀落,为了破垄断促竞争把中国的电信业横分竖割,但是真正的公平竞争决不一分了之。 互联互通与全业务格局 要想几家运营商之间形成真正的有效竞争,就必须提供更多的基础条件,而这就必须涉及到政府部门的作为与不作为问题。 基本上来说,我们认为妨碍竞争的因素有两个:一是互联互通问题,二是牌照问题。 从市场主导的角度来看,牌照是政府最不应该作为的,因为牌照妨碍了市场竞争者的进入,政府如果真是一心破垄断,牌照垄断就必须解决。 目前,最新的《电信法(草案)》框架搭建完毕,信息产业部计划提请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据了解基本思路上草案第5条作了原则性规定:“电信业的监督管理遵循保护有效竞争、优化资源配置,依法监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显然打破垄断、公平竞争、优化配置、加强监管的表述非常明确。因此,对于电信监管的非对称管制和电信业的分业经营问题,希望在2004年得到解决。 两年来通信业进行了一系列带有战略意义的重大改革,中国电信市场竞争格局已经初步形成,六家运营商并存。从竞争现状看,中国电信和中国移动居于第一阵营,网通和联通次之,铁通和卫星通信再次之。可谓“两大两中带两小”。 目前的状况,国内电信市场竞争格局中运营商之间的横向资源整合不尽如人意,市场上缺乏有效的合作共赢机制,运营商为了提高自己的经济利益大多忙于各自的网络建设与用户规模的扩张,有效市场竞争格局尚未形成。六大运营商中,市场占有率最高的接近40%,最低的两家只有1.5%。全业务运营商只有联通。 由于牌照的存在,导致了电信业的结构性缺陷,导致了固网处于为移动网打工的地位。 随着技术发展,移动运营商已经占据明显优势,我国目前分业经营和全业务经营并存的市场准入制度的缺陷被逐渐放大。两个移动寡头无法形成市场的有效竞争,电信业生产力难以进一步发展,固网运营商在市场竞争中又处于不公平地位。 移动运营商的迅猛发展,固网却增长乏力。业务单一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电信运营商持续向前发展的最大桎梏。只有鼓励企业在综合电信业务方面展开竞争,才能消除业务单一所带来的经营风险,在电信市场上形成真正有效的竞争,使有限的电信资源得到更为充分合理的配置。 要解决电信结构性矛盾,就必须向固话运营商发放移动牌照,实现各个运营商的全业务经营,让市场机制在电信资源的有效配置中发挥重要作用,取消非对称管制,建立公平、有效、有序、平等的市场竞争机制,促进电信业竞争。 其实,不用多说全业务经营必然成为电信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从政府部门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地位来分析,电信业放弃分业经营,实行全业务经营应该是必然的。 如果政府不管牌照了,那要管些什么呢?放开市场准入以后的政府部门当然是管得越少越好,但是还是有需要它的地方,它需要监管的是不合理竞争问题。 对于中国的电信市场而言,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政府需要解决的,那就是互联互通,这一点是公平竞争的基础。庆幸在新的《电信法(草案)》中,可以看到互联互通解决的希望。 根据草案第3章共15条对电信网间互联做出了详细规定,主要内容是:互联原则、互联规程、互联协议、信息保密、互联转接、设备功能变更、互联质量和技术要求、互联费用与结算、互联争议解决、互联实施中的禁止性行为、应急通信互联等内容。如果执法有效的话,应该能够促进互联互通。 对于互联互通的难题也有望突破。互联互通要求网络运营商在利益不受到损害的前提下强制互联互通。网与网之间结算的时候,涉及互联双方的分成比例是多少。如果比例不公平的话,互联一方会受到损害。企业当然不愿互联。以往这个比例一直没有确定下来。据悉,信息产业部目前已经完成网间结算的方案研究,这为解决互联互通问题提供一个很好的依据。 话到最后,中国电信市场2004年的任务仍将是破除垄断,促进有效地竞争,关键还是政府部门不该管的不要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