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手机每天折旧率0.5%合理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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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 10:43 人民网-华南新闻 | |
广州的杨先生日前在从化一家温泉浴室里丢了一部手机,向浴室索赔。但浴室的负责人表示,购机时间是2001年5月,按照我国的“手机三包”中对折旧的规定,手机价值早已折旧完了!杨某傻了眼,好好一部手机不翼而飞,怎么价值就归零了呢? 根据国家“手机三包”规定,手机每天的折旧率为0.5%,杨先生的手机原价为3280元,按每天折旧费15.5元计,那么超过200天后,该手机已折旧完毕,因此浴室不再赔偿。 其实,任何商品的折旧都要以其使用价值的时间年限来决定,而不能由商家随心所欲来决定。一部手机也有它的使用价值的时间年限,但绝不止200天。事实上,质量合格的手机的使用价值一般都在8年以上。于理,任何折旧完毕的商品都不可能再有使用价值了。而一部才用了2年多的手机正是使用价值进入高峰的时候。 实际上,商品的折旧率是根据使用价值和安全期来定的,与“三包”截然不同。为了尽量减少维修损失,商家定的“三包”期远远小于使用期。“三包”期过了不等于价值完了,更何况“三包”折旧只适用于商家与消费者之间,而不适用于丢失、偷窃的情况下,浴室应该按手机还有的使用价值赔偿。 (邱镇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