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维修问题突出 北京12315重申三包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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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 13:38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陈雪根北京报道】日前,北京某消费者到手机售后维修中心送修手机,半个月后仍未修好,维修中心也不提供备用机。消费者将其投诉至北京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经过工商执法人员调解,维修中心才为消费者免费提供了备用机。 据悉,目前此类问题在手机维修时经常发生,经营者利用部分消费者对《手机三包规定》不了解这一弱点,规避本应承担的法律义务。
为此,北京市工商局12315投诉服务中心提醒消费者:手机维修期限是有规定的,若经营者因某种原因致使维修期超过一定时限,消费者可以依据此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另外,北京市工商局12315投诉服务中心也提醒经营者在售后服务方面应尽量为消费者着想,应保证所提供备用机的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