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邦法院判定有线电视业务为“电信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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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7日 09:51 eNet硅谷动力 | |
【eNews消息】当地时间本周一,美国一家联邦上诉法院为对通过有线电视线路实现的高速互联网连接进行更多限制“打开了一道门”,推翻了被竞争对手们抱怨为将它们挡在了有线电视系统之外的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的一项决策。 在于本周一发表的一项宣判中,美国上诉法院第九巡回法庭的一个三人审判团表示,FCC仅仅将有线电视互联网连接划分为“信息服务”,这是错误的。他们指出,基于有线电视 FCC在2002年投票表决,决定有线电视公司不受强迫电信公司向竞争对手开放网络的法规的管制。当时,FCC的官员表示,为了刺激对高速互联网服务的投资,这是必要的。批评人士称,这使得电话公司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它们受到了更多法规的管制,其中包括向竞争对手开放网络。 FCC的主席迈克尔在一份声明中说,我对上诉法院感到需要遵从以前的案例,以及没有考虑FCC这一决策的好处感到失望。他还说,他将指示FCC的律师进行上诉。 消费者权益团体对上诉法院的裁决表示欢迎,它们认为这将导致迫使有线电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开放它们的网络的法规。除了极少数例外外,有线电视一般情况下也是它们客户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媒体访问计划”的发言人谢丽尔表示,根据FCC的决策,有线电视客户将享受不到众多ISP竞争带来的好处,上诉法院的裁决给消费者带来了新的希望。 最近的调查显示,尽管有许多其它上网方式,例如DSL、固定无线、卫星,但估计60%的宽带连接用户仍然使用有线电视公司提供的服务。这种情况不利于独立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在过去的5年中,已经有四分之三的独立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倒闭。 消费者协会的法律顾问克里斯说,许多消费者不喜欢有线电视的隐私政策和在过滤垃圾邮件方面的无所作为,向消费者提供多种上网选择将为更多的竞争铺平道路,使消费者能够选择具有更好的隐私政策和更少垃圾邮件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责任编辑:M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