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煜全:网间结算费率可以讨价还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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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 14:46 中国电子报 | ||
中国电子报 计育青 2003年,信息产业部将痛下决心,要啃下“互联互通”这块硬骨头。信息产业部采取的手段是今年启动两项工程,包括电信网的经济成本核算以及建立全国通信网络监控系统。日前,进行网间成本核算的专家组正在紧张忙碌地工作着,与此有关的话题也日渐升温。近期,记者专门走访了国际权威的电信咨询公司Frost&Sullivan中国区总经理王煜全先生,就 记者:目前,信息产业部正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网间成本的核算工作,您认为如果此次网间结算成本出台后,会对互联互通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吗? 王煜全:目前业界流传的几种网间成本核算的方法都没有脱离传统的方法,这就是基于各运营商的成本。不管哪种方法,我的观点是进行网间成本核算是完全没有必要的。目前,国外在解决互联互通涉及的经济利益问题上,一般采用的是“博弈”的方法,也就是说,运营商之间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互联互通结算费率上互相出价,然后在此基础上,通过讨价还价,最后得出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价格。这就好比拍卖,对于被拍卖的商品我们往往是不知道它的真正价格,但是人们不会计较它的成本,而是在一个起拍价基础上参与竞拍,如果价格合适,交易则结束。如果大家还在争抢,那就继续抬高商品价格,直到商品出手。电信也是如此,不同之处在于政府必须规定一个最高限价和一个最低限价,在这个价格范围之内进行协商。 电信本身的特点是前期基础投资大,而未来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预测电信成本本身就存在不准确性,因此没有必要一定要计算出一个成本。如果单纯地在成本核算方面纠缠不清,那互联互通问题可能永远都得不到根本解决,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去计较成本。 目前,国家正在请一个专家组来计算网间成本,这些专家都是来自非电信业的人,对于他们计算出的成本能否保证公平,运营商是否会认同他们的结果,我还是持怀疑态度。 记者:国外这个方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但问题是运营商是否愿意坐在一起来协商价格?事实上,往往通过协商,运营商也不能保证一定就能找到一个各方都可接受的价格平衡点,如果这样,该怎么处理? 王煜全:这时就是信息产业部发挥作用的时候了。信息产业部可以进行强制执行,让几家运营商必须坐在一起讨论出一个价格来。如果拒不执行,可以采取有力的惩罚措施。运营商之间也一定可以找到一个平衡点的价格,比如说一家运营商出价6分钱,另一家运营商表示不能接受,提价到6角钱,经过讨价还价,几轮下来,大家一定可以找到一个点都能接受。 目前国外对这种“多轮博弈”方法都很认同,但是这种方法也有一个原则,就是不保证这种方法被所有运营商都接受。也就是说在讨论过程中,大家都有商量的余地,但一旦确定之后,不管个别运营商是否接受,都必须严格按照这个结果来执行。 记者:好多人都有一个顾虑,就是目前运营商都认为网间结算成本过低,因此一定会提高新的网间结算成本,这样的结果会不会导致资费上调? 王煜全:事实上,网间结算成本根本不应涉及到公共利益的。如果运营商以抬高资费为由,那只能是一个推脱互联互通的借口而已。这种谈判是要求在基于资费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的。对于整个电信市场来说,总成本是固定的,尤其是网间结算成本,因为是运营商之间相互付费,如果一家运营商的网间结算费多收一些,那么另一家就会相对多付一些,总成本不变;同样,电信总收入也基本是固定的,不是这家赚就是那家赚。有人说成本提高了,资费就一定要上调,这种看法是不对的,因为依据刚才的推理,有人结算支出增加,希望提高电信服务资费来弥补,一定就有人结算收入增加,当然应该相应降低电信服务资费。因此,调高结算成本,只会是某些利润太高的运营商的利润减少了,而另一些利润过低的运营商的利润长高一些,是运营商内部利润的再分配问题,和用户无关。调高用户资费,这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记者:其实,互联互通的网间结算成本只是一方面,而是否能够坚持执行下去,才是最重要的,这就体现出了监管的重要性。您认为中国电信的监管机构目前是一种什么状况? 王煜全:与国内相比,国外最大的好处就是监管执行力度很强。例如FCC的监管力度的措施是非常严厉的,没有运营商敢不按章办事。 事实上,监管机构应该是监管和经营业务彻底相分离,监管者不能是经营者,经营者也不是监管者。他们两边拥有完全不同的知识体系,监管者擅长制订规则、判断违规行为,而经营者则擅长在现有的规则之下尽可能的扩大市场和赢利。目前,中国的监管机构往往既是监管者,又是经营者,和FCC可以说是“形似神不似”。说起来是有一个监管机构,但机构中的监管者往往都是来自运营商,或者与运营商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监管没有力度。因此,我们的监管机构只有做到经营与监管相脱离,完全绝缘,才能够建立起一个公平、有序、严格的监管体系。只有在这样一个严格的监管体系下,互联互通才能得到彻底的执行。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3G牌照的发放,全世界都是监管者早早地发放牌照,由运营商来判断实施3G的时机,直到现在也没见到哪个运营商盲目投资3G的。投资能不能赢利是运营商的经营决策问题,只要不违规,监管机构就管不着。但在中国,监管机构因为怕运营商盲目投资上3G,所以牌照迟迟不发,其实他们已经越权了,在替运营商做决策。而由于监管者缺乏对市场的了解,我很怀疑他们对3G投资的判断,如果中国贻误了上3G的时机,监管者肯定难辞其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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