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三包”售出概不认账 手机投诉没完没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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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6日 08:17 新闻晨报 | |||||||||
今年1月至5月,杨浦区消协受理了74起手机投诉,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32%。造成投诉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是一些手机商无视手机“三包”规定,当消费者遇到质量问题时不认账。 投诉案例去年3月,朱先生买了一部手机,用了3个月,手机听筒出现杂音。他多次到维修中心修理,总是当场修好,过后又“旧病复发”。
★消协点评出现“三包”规定中所列的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用户可凭“三包”凭证,由销售者负责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主机。 -投诉案例陈先生购买了手机后发现,一旦关机,手机所存通话记录就自动消失。而该款手机广告则宣称,有存储300条通话记录功能。厂商后来却称,须不关机、不更换电池板才行。 ★消协点评厂商在广告中并没向用户说明必须不关机、不更换电池才能获得该记录功能,这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陈先生可依法向厂商追究欺诈责任。 -投诉案例今年2月,张先生买了一部手机后用了一个月就坏了,他拿着保修卡到特约维修部保修,但该修理部以张先生没有发票为由拒绝保修。 ★消协点评张先生虽然遗失了发票,但仍能提供该手机处于“三包”有效期内的保修卡,修理部就不应以无发票为由拒绝承担免费维修责任。 -投诉案例今年3月27日,谢先生买的手机仅用了14天就出现死机情况。由于“三包”规定15天内有质量问题可换机,第二天他立即赶到商场要求换机,营业员却要他到维修中心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消协点评自出售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手机出现性能故障,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主机,经销商有故意拖延保修时间的嫌疑。晨报记者诸达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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