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经》杂志:思科之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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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7日 14:22 《财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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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企业来说,一个漫长的专利纠纷时代开始了。 本刊记者王以超/文 相对于大多数中国企业而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今年安排的传统春假要更长一些。2003年2月13日,是这个庞大的电信制造企业22000多名员工重返工作岗位的时
但是,与往年不同,并不是所有的华为人都有机会享受今年这个悠长的假期,原因在于——“我们终于与‘霸中之霸’交火了,”华为的一位员工对《财经》戏言。 所谓的“霸中之霸”,指的是全球路由器和交换机等互联网设备的霸主美国思科系统公司(Cisco Systems, Inc.,纳斯达克代码为CSCO,以下简称思科),而来自“霸中之霸”的第一枪,则是思科于美国当地时间2003年1月22日,向得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方法院提出的针对华为的软件和专利侵权诉讼。 在这份被华为认为“长度有些夸张”的77页起诉书中,思科指控华为在多款路由器和交换机中盗用了其IOS(互联网操作系统)源代码,使得源代码中的文字符、文件名以及程序瑕疵(BUG)都存在雷同现象。这份文件中罗列出的指控,还包括华为QUIDWAY系列路由器和交换机的技术文件、路由器的命令行接口等软件侵权,以及对思科拥有的至少五项与路由协议相关的专利侵权。 这起临近春节突然上演的诉讼大案,引起的震荡已经远远不限于这两家公司本身了。 2月10日,与位于北京上地开发区信息路3号的华为北京研究所大楼相去不远,一家电子企业的老总面对《财经》不无担忧:“如果以华为每年30亿元的研发投入都无法冲破国外企业的专利壁垒的话,那么还有几家中国高科技企业能够爬升到整个产业链的高端?”
为什么是华为 2月9日,在接受《财经》杂志采访时,思科中国公司的新闻发言人商容对于这起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出言谨慎。“我们更希望人们把这起诉讼看成两个公司之间正常的商业纠纷,而不是别的。” 显然,国内几乎一边倒的舆论甚至一些激烈的指责,使得思科中国公司的员工感受到了无形的压力。自1994年进入中国之后,思科在中国的年营业额目前已经达到了10亿美元,虽然在整个公司营业额中所占比重只有5%多一些,但正在勃兴的中国电信市场表现出来的重要性已经超越了份额本身。 思科的主打产品路由器和交换机,都是未来的数据通信的核心产品,它们在整个网络运营商中起着关键性的支撑作用。就全球而言,思科在上述两个领域的霸主地位已经相当稳固,在截至2002年7月27日的上一个财政年度中,公司路由器的营业额超过了56亿美元,以销售额计,占据了全球路由器市场的八成以上;在交换机领域,公司的营业额也达到了75.6亿美元,远远领先于其它竞争对手。 但是,在中国,思科却碰到了麻烦,这个麻烦的制造者就是比思科晚了四年才诞生的华为。 “在中国,几乎有一半的上网用户都在使用华为的网络产品,”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研究所的副所长李山林告诉《财经》。而在他看来,这一切还只是开始。 知情人士指出,几乎在思科进入中国市场的同期,华为公司就已经瞄准以路由器和交换机为核心的数据通信系列产品,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研发,每年投入的资金超过10亿元,仅在路由器领域,华为投入的研发经费就超过了6亿元。作为其主要研发基地的北京研究所,目前员工数超过1300人。 就绝对数额而言,这与思科2002年超过34亿美元的研发投入相比,还有相当的差距,但由于中国的科研技术人员的薪资成本远低于美国,加上华为研发人员在业内众所周知的高强度工作量,华为近年来已峥嵘初露。华为公关部门的一位负责人甚至激烈地声称,华为与思科在研发上的投入并没有表面看上去的那么大,因为,“在中国1元人民币的研发投入所取得的效果与在美国1美元研发投入所取得的效果相当。” 尽管技术上仍有差距,但是凭借其价格优势,华为已经在高中低端的各个市场对于领头羊思科构成了现实的威胁。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同等技术的路由器和交换机产品,华为的价格一般只是思科的50%左右。华为公司相关负责人虽然拒绝披露具体数字,但承认“这种说法与实际情况差距不大”。 在1997年底开始推出商用路由器产品之后,到了2002年第二季度,根据赛迪顾问的统计,华为在中国整个路由器市场的份额已经达到了25.4%,仅次于思科的51.8%;其中在中低端市场华为的份额更是达到35.1%,而思科的份额则为46.4%。 根据赛迪顾问的统计,在以太网交换机领域,华为的整体份额超过了21%,仅次于思科的42%;而在中低端市场上,华为更是以39.3%的份额,超过思科坐上了头把交椅。华为已经成长为思科在中国内地最大的竞争对手。
不仅仅在中国 华为给思科造成的“中国麻烦”,并没有局限在中国市场,2003年新年第一天,路透社就在一篇文章中警告说:“华为将是思科的全球性的噩梦。” 实际上,早在1994年,华为就开始谋划海外扩张,近年来华为扩张步伐的加快显然加剧了诸如思科这样的竞争对手的危机感。 以2002年为例,华为全年的营业额为223亿元,比上年下降了6亿元,华为2001年营业额为255亿元,但其中26亿元由已出售给埃默生电气的安圣电所贡献。但海外营业额却保持着速增长势头。 去年华为的海外营业额为5.52亿美元,增幅为68%,海外业务在整个公司营业额中所占的比重已经从2001年的10%多一些跳升到了2002年的20%,按照这种速度发展,实现1/3的营业额来自海外市场的目标对于华为来说,并不是一个太远的梦想。 华为对于海外市场的耐心,在中国企业中是罕有的。一位知情人士指出,华为在俄罗斯整整坚持了六年多的时间才得以获利,据说当年华为在俄罗斯的第一笔交易只有36美元。但到了2002年,这个数字已经超过了1亿美元,包括俄罗斯在内的独联体国家,成为华为在海外最主要的市场之一。2001年9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朱基在访问莫斯科期间,还特地参观了华为的俄罗斯研究所。 虽然包括路由器在内的数据通信产品,在华为的产品系列中算是较晚进军海外市场的,但由于目前全球能够提供从低端到高端的全系列路由器以及交换机解决方案的,只有华为和思科两家,因此华为的扩张,对于思科来说,可谓生死攸关。 华为内部人士透露,以路由器为例,实际上是从2001年才开始大规模进军国际市场,但由于思科在这个领域的垄断性地位,双方在2002年下半年开始,矛盾就迅速激化。2002年秋天,在巴西电信标的为数百万美元的路由器项目中,华为击败思科和朱尼珀网络两家竞争对手最后中标,一举打入被思科视为“后院”的美洲市场。 在南美和东南亚国家打开突破口之后,截至2003年初,华为的路由器以及交换机等数据通信产品,已进入了近20个国家和地区。 思科在2002财年的营业额为189亿美元,与思科的首席执行官钱伯斯在互联网狂热时期雄心勃勃的500亿美元的目标仍然相去甚远。作为利润主要增长点的路由器表现更是难孚众望:截至2002年10月26日最新一个财季,虽然思科路由器的营业额比上个季度略有回升,但13.16亿美元的营业额仍然低于上年同期。 因此,在华为去年宣布在美国得克萨斯设立全资子公司Futurewei技术有限公司,雄心勃勃地进军美国市场之后,华为和思科的直接冲突已经不可避免了。
得州起诉 “我们知道迟早会遭遇到这场诉讼,但没有想到这么快。”2003年1月30日,中国传统农历春节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华为高层人士对《财经》表示。 实际上,将专利诉讼作为阻击竞争对手的手段,对于美国的高科技企业来说,是一种相当熟练的策略,纵观美国的各大高科技公司,诉讼与被诉讼已成为一道最为常见的风景,美国的《法律时报》就把知识产权律师定义为最热门的职业。 思科一度被认为是一个只被别人起诉而不会起诉别人的公司,因为在此之前,对思科提起过诉讼的,既有朗讯科技这样的巨头,也有PROXIM(纳斯达克代码:PROX)这样不太出名的公司,但思科却从未起诉过任何公司。从被起诉到起诉别的公司,思科在这个过程中已从一家小公司成长为行业霸主。 2002年6月,一家名为通信设计的网站提到华为的路由器产品命名方式与思科极为相似;其后,10月28日出版的《商业周刊》,也指出华为在英国销售的产品无论从外观还是功能上,和思科的产品都有相似性,文中甚至提到,思科培训过的工程师,几乎开箱之后就可以直接使用华为的产品。 美国主流媒体的舆论显然与思科公司的态度有一种微妙的互动。思科中国的内部人士称,思科总部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为诉讼做准备。 12月中旬,思科总部正式就软件侵权等问题与华为交涉。思科提出,要求华为承认侵权事实,并且终止销售涉嫌侵权的产品,并对由此对思科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参与交涉的内部人士对《财经》透露,华为在思科开始交涉之后,就开始保护性地暂停相关路由器和交换机型号在美国的销售,并且提出了自己的和解方案,包括华为将停止在海外销售涉嫌侵权思科持有的与路由协议相关的五项专利的产品等。 但华为坚持拒绝承认在软件方面存在侵权事实,因为这对于华为的海外品牌推广将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业内人士认为,华为最担心的是被彻底驱逐出海外市场。华为已经在这个领域投入了大量筹码,虽然路由器产品在华为总的营业额中所占比重还不足两位数,但却是华为提供多种解决方案时的关键性产品之一,如果在这个领域被迫退出,其可能的损害就不仅仅局限于数据通信业务方面。 由于存在根本性分歧,思科在经过一个多月的协商未果后,向得州东区联邦地方法院同时起诉了位于得州的Futurewei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加州圣何塞的华为美国公司以及位于深圳的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之所以选择这家法院进行起诉,而不是在思科总部所在地加州圣何塞,舆论认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根据美国的法律制度,这起性质为专利侵权的民事诉讼案件将采用陪审团制度加以裁决,在华人相对较少的得州提起诉讼,可以避免陪审团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 此外,得州东区联邦地方法院在美国的众多地方法院中,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方面享有盛名,以快速审结著称。以2002年10月裁决的美国Intergraph公司起诉英特尔专利侵权案为例,从提起诉讼到做出裁决仅用了不足14个月的时间。 据悉,思科起诉华为的主审法官,恰恰是上述案件的主审法官——在美国知识产权司法界享有盛誉的T.约翰·沃德。
和战博弈 思科对华为的诉讼案,虽然思科一直希望被当成一起普通的商业诉讼来看待,但从一开始,其影响就已经不止于此了。 2003年1月27日,《华尔街日报》的一篇文章指出,思科对华为的诉讼,将被视作北京政府是否有决心在刚刚萌芽的信息技术领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块试金石;2月10日,《商业周刊》也撰文称,根据位于华盛顿的国际知识产权联盟的统计,仅2001年一年,中国因为专利侵权给美国企业造成的损害就高达19亿美元。 但华为真的会输掉这场得州诉讼吗?《商业周刊》承认,由于专利以及版权法的复杂性,这点目前还很难断定。华为和思科拒绝就此发表任何评论。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法院将在2月底召开听证会,双方是和是战将在听证会后有一个结论,而如果和解协议未能达成,等待这两个公司的就将是漫长的诉讼和裁决。 被思科作为第一指控的IOS(互联网操作系统)源代码侵权,是思科最早开发的系统之一。这套系统是思科保持用户忠诚度的最重要的工具,同时也是其阻挡后来者的有力武器,目前思科仅从事IOS工作的员工就有1200多人。 但是,业内人士指出,思科还需要获得更多的证据才能证明华为的IOS源代码中存在侵权事实,因为文字符和文件名的相似作为证据说服力并不充分,而且如果双方在源代码中都吸纳了相同的开放式软件或者共享软件的话,也很可能产生相似的程序瑕疵。 至于技术文件以及命令行接口方面的相似性,美国通信设计网站也指出,不管是在美国国内还是在海外,这样的情况都相当普遍,因为许多公司认为,逼近思科最好的方式就是开发类似于思科的命令行接口。思科必须证明,华为公司比这些其他公司的“简单克隆”走得更远,并且华为在开发这些接口的过程中采用了思科的“私有技术”。 据知情人士分析,虽然华为从一开始就希望和解,但是思科的目的却在于通过此次诉讼彻底解决华为在路由器市场给自己带来的麻烦,所以肯定会想方设法避免和解,因为这或许意味着华为可以通过缴纳专利费继续使用这些技术。 但是另一方面,强调这些私有技术,以及思科在对华为的指控中提及的五项私有路由协议(proprietary routing protocols),虽然对此次诉讼有很大帮助,却有可能给思科带来另一种麻烦。因为在围绕着微软垄断案的激辩中,人们就对思科在网络领域的垄断性提出过质疑,当时思科反复强调互联网操作系统的开放性,才避免了进一步的指责。现在一旦思科过分地强调其拥有的非标准化的私有协议,很难说不会再次唤醒人们的担忧。 业内专家认为,华为虽然已经在美国聘请了律师做好迎战的准备,但是由于认识到美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实行严格得近于苛刻的保护,华为对于此次诉讼的基本策略是以和为贵——宁可缴纳专利权费或者牺牲掉某几种型号产品的美国市场,也要继续生产路由器的系列产品,保住在南美和亚洲的市场份额,并伺机开发新的产品再次杀入美国。 知情人士透露,如果思科坚持将得州官司打到底的话,华为几乎肯定会提起反诉讼,最大的可能就是在中国,以思科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由提起针锋相对的诉讼。 《华尔街日报》的一句话是相当耐人寻味的:“思科是美国人的苹果派,在中国,华为也是。”2000年,华为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和海关关税累计为27亿元,2001年这个数字增长到了37.8亿元,与华为存在业务关系的上下游关联企业达三四百家,直接涉及到的就业人口可能达到数十万人之巨。 不过,在案件裁决之前,双方达成和解的大门是始终敞开的。无论是在美国公司之间的专利诉讼中,还是在美国公司与日本、韩国、台湾等外国公司的诉讼中,庭外和解都是相当普遍的。华为在美国暂停销售并且开始召回部分被指存在侵权行为的产品,与其说是思科在裁决之前取得的一次重大胜利,倒不如理解成华为表现出了和解的意愿。 以诉讼推动和解谈判,以和解替代或者对裁决进行补充约定,然后再加上数额大约在数千万美元到数亿美元量级的专利赔偿,这是在美国的知识产权诉讼中带有普遍意义的解决方案,但是否会成为思科对华为诉讼的结局,这仍然是一个需要角力的问题。
强者的游戏 上个世纪80年代是日本,90年代是韩国和中国台湾,现在是中国内地企业的“专利时刻”了吗? 在业内人士看来,思科对华为的诉讼,不管结局如何,都将不会是一个孤例。随着中国制造业的兴起,这会是一个漫长的专利纠纷时代的开始。 日本遭遇到美国企业设置的“专利瓶颈”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美国总统里根执政时期开始的。在里根执政时期,美国面临制造业空洞化的危险,因此便开始强调和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试图通过专利许可来弥补因为制造能力衰退留下的“收入真空”。 从佳能到美能达,从松下到三洋,几乎所有的日本巨头都曾成为美国企业诉讼的目标。或许,美国企业的专利诉讼并不是针对日本企业,因为美国各大企业之间的诉讼也从未停息过。更确切地说,这是领先者对于咄咄逼人的后起之秀通常的防御措施,而从另一种角度看,对于被起诉的企业来说,这或许也是一种致敬。 在日本经济迅速崛起的80年代,日本企业也同时成为了专利纠纷的最大付账者。根据日本经济研究所的统计,仅从1985年到1994年,美国企业通过专利许可和授权,获得的收入就高达1530亿美元,而日本企业在这一期间却支付了350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用。 随后崛起的韩国和中国台湾也未能幸免。从韩国三星到台湾威盛电子,与美国企业之间的专利战都是一项重要的商业内容,这两个地区的专利战实际上还增加了一个新的主角:从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日本也越来越和美国一样成为了专利输出国。 中国内地企业真正开始重视专利只有数年的时间。华为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截至2002年8月底,华为已累计申请专利1762项,其发明专利拥有量在国内企业中更是遥遥领先。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发展中国家申请PCT(专利合作条约)的企业排行榜中,华为在2002年上半年的排名已经从2001年的第10位上升到了第三位,在所有发展中国家的电子类企业中遥遥领先。 但是,这些专利似乎仍然不足以支撑华为的上行路径。以华为为例,其技术突破途径主要包括:一是构建一个涵盖上下游的产业链条,这样可以与处于不同层次的跨国企业共享一些技术,比如华为与英特尔、摩托罗拉以及SUN等公司的合作就是典型的例子;二是广泛参加相关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并逐步获得发言权,目前华为加入的国际化组织已经达到了40多个;最后就是,依据自身的研发实力,在软件、硬件、系统以及集成等方面逐步进行积累。 2002年华为每年投入研发的资金占到了其销售额的13%,每年30亿元的投入几乎是中国企业目前能够承受的极限了,而研发资金中又有至少10%的比例用于技术预研。但即使这样,华为仍然遇到了相当激烈的专利挑战,在3G领域是高通,在网络设备领域则是思科。 在美国,对一些基础性专利的定义已经扩展到了计算方法以及概念原理等,由于这些东西往往是新的技术和产品诞生的温床,这使得在电子产业中,完全不依赖其他基础性专利而进行创新,几乎变成了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对于刚刚觉醒起来的中国企业而言,专利战甚至没有多少主场之利。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以2001年为例,在总计16296项发明专利授权中,属于国内企业和个人的仅有5395项,其余2/3均属于国外企业或者个人。 在美国,中国大陆企业的专利差距更加明显。在2001年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专利授权排名中,中国大陆仅拥有266项,排名第24位,不仅与美国的98663项以及日本的34890项差距巨大,就是与中国台湾的6545项以及中国香港的620项相比,也有距离。这种严重滞后状况,将使得中国大陆企业在美国面临专利诉讼时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 谁解中国企业面临的专利“悬河之危”?政府的专利政策和技术创新政策该如何去舒缓可能面临的阵痛?思科对华为的诉讼刚刚开始,对这些问题的拷问也刚刚开始。
本刊记者张亮、特约记者胡其迟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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