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互通收益大于市场竞争收益将扭曲心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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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4日 09:46 通信信息报 | ||
本报记者 张智江 电话难通、打不好等互联互通问题近来不断涌现,严重影响了广大用户的日常通信,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对此,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张春江表示,2003年将加强对电信企业间互联互通的监管,并将这一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电信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中之重。记者以为要整顿和规范好当前的市场秩序,解决好互联互通是关键,而要解决好互联互通,则必须纠正
出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和扶持新兴运营商尽快成长,以尽早为电信市场构建一个公平有效竞争环境”的目的,我国政府确定了“先通再及其余”和低网间结算费率的互联互通政策。应该说,政府的初衷是好的,在改革初期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电信业竞争格局的快速形成。但随着电信业竞争的深入,这一机制的不完善问题突现了出来。一些运营商利用低网间结算费率所带来的互联互通收益大于市场竞争收益,进行了不合作和不合法竞争,扰乱了整个市场的秩序,并造成了几乎所有运营商和消费者的心态扭曲。 据了解,我国现行本地网接续费为0.06元/分钟,仅相当于成本价的37.5%(据权威测算,本地网内通话成本为0.16元/分钟),这使主导运营商在互联互通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得为其它运营商承担大部分的互联互通成本,而非主导运营商则获得了互联互通收益大于竞争收益的好处,致使互联互通的利益分配失衡,而且差距非常大。这种实际利益的巨大差距,成为了电信运营商之间不合作竞争的根源。 首先,互联互通收益大大高于市场竞争收益的一部分运营商,一心只想在互联互通低费率下寻求本企业利益最大化。这些运营商积极互联互通,但是这种愿意互联互通的心态不是合作的心态,不是真正意义上和主导运营商合作竞争,把蛋糕做大。因为他们一方面是看到了巨大的收益,想通过与主导运营商之间的互联互通,然后从中谋取暴利;另一方面由于这些利润太高,就产生了在市场上开展价格战的念头。于是价格战逐步升级为恶性价格竞争,进而引发各种恶性竞争行为,最终影响了市场的正常秩序。去年,电信市场上出现某些IP卡、193卡、上网卡等乱打折现象,就是典型事例。这种试图通过非法接入、恶性价格战、恶性竞争等不合作竞争方式来获取互联互通的顺畅可行吗?如联通193业务,按国家规定,只能优惠10%,而市场半价销售最低打折到0.15元/分钟以下,这样比主导运营商IP长途话费还便宜0.25元(外加了0.1元/分钟的本地网通话费)。其实,公平接入应该是合法接入,不是非法接入;有效竞争应该是合作竞争,不是不合作只想单赢的竞争。在互联互通中,一些运营商一心只想通过互联互通收取巨大利益,只想靠“自己消费、他人买单”方式来实现业务增长的目的,使得运营商之间失去了合作的基础即互惠互利。 其次,由于互联互通收益大大小于市场竞争收益,使主导运营商也产生了扭曲的心态和“博弈”的心理。现行的低费率政策使得主导运营商面临两种情况,其一是提供了网络,却没有网络价值;其二替别人买单,帮非主导运营商支付互联互通成本,并培养自己的竞争对手。在市场经济下,商品都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忽视这些将会给市场带来很大隐患,最终也会受到市场惩罚的。网间结算低费率使得主导运营商从中几乎得不到应该得到的收益。据统计,2002年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的网间结算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3.6%和3.06%,而国外主导运营商互联互通中获得的收入要占到总收入的15%-30%。相比中国的运营商几乎不够网络维护成本,相当于是赔本经营。但是,与固网运营商互联互通后,一些运营商的利益收入和网络价值却成千上百倍地增长。可见,在国家强制互联互通政策的压力下,主导运营商所进行的互联互通是不情愿的互联互通。因为竞争对手利用互联互通的“得利”,大打价格战,主导运营商的用户很多被“挖走”,继续支持互联互通无异于“自杀”,越通亏得越大。而且,一部分运营商搞非法接入、网络故障频发,网络安全性受到冲击,广东非法拨号器风波就是比较典型的案例。这就造成了主导运营商“一边要提供接入,为竞争对手买单;一边自己的话务量在锐减”的“双亏现象”,也导致了它们产生以不合作方式来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扭曲心态和博弈心理。最终结果就是运营商之间共同合作的经济基础不存在了。联通CDMA发展的曲曲折折最为典型。为快速启动和做大市场,联通通过存话费送手机、话费打折、变相单向收费等“不合常规”的促销方式开拓CDMA市场,结果挑起了移动领域的价格战,扭曲了消费者的心态,给市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因为这些做法不仅分流了其它运营商的用户、话务量,还使消费者产生了“不优惠不入网”、“不降价不打电话”等不正常的消费心态,再加上移动运营商网间不结算,使其它运营商的利益受到了很大的损害。企业都是逐利的,更何况是维护自己合法利益。于是,利益受损的运营商也就以牙还牙,采取不合常规的手段(价格战、人为设置互联互通障碍等)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就导致CDMA互联互通问题出现,最终受害的不仅是运营商,还有广大购买CDMA的用户。这已被媒体广泛曝光。 由此可见,互联互通中更多的不是技术问题,而是人为问题,是运营商之间心态扭曲的问题,根治互联互通问题必须从矫正运营商心态入手。就目前来讲,矫正运营商心态要体现两大原则:公平性原则和合作性原则。通过两大原则的实施,实现监管体制转变到市场角度,承认客观规律、承认网络价值,以市场为基点来改革网间结算费,建立基于成本的网间结算体系,纠正低网间结算费率所带来的互联互通收益大于市场竞争收益的现象,使得互联互通收益和市场竞争收益体现真正市场的价值,使得运营商扭曲的心态逐渐摆正。有了公平的机制,双方合作的经济基础显现,这样培养合作心态就容易多了,真正实现“有问题就能够坐下来谈”的基础。 从互联互通的义务来看,互联互通是普遍服务下的制度选择,它是电信正常发展的基本行规,不遵守将使电信企业走入“囚徒困境”,受到市场的强烈反弹。任何运营商不仅要享受它的权利,还要承担它的义务。以前垄断经营时普遍服务由一家承担无可厚非,而现在,2002年我国各大运营商业务收入市场份额为:中国电信为32.5%、中国网通为16.6%、中国移动为37.4%、中国联通为12.1%,形成了较为均衡的局面。所以,互联互通的义务更应该所有运营共同承担,以建立平等的市场机制。 总而言之,只有与时俱进地推动我国电信监管体制的改革,才能适应电信业的不断发展需要。目前,我国要加快,《电信法》的出台,建立起合理的网间结算体系和营造出公平的市场环境,以保持和促进电信事业的持续稳健增长。电信运营商要增强合作意识,在合作竞争中与电信业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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