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部限定期限已到 电信网通上海率先互联互通 |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8日 10:08 东方网-文汇报 | ||
|
文/本报记者 钟慧 按照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关于双方省市公司于2月28日前实现网间互联互通的要求,上海电信于2月26日率先在全国实现了与上海网通的网间互联互通。 去年年底,上海电信与上海网通正式签订了网间互通和结算协议后,立即开展了大量
火药味并不浓 在电信市场非常活跃的广东省,广州、汕头、惠州、阳江、梅州的电信与网通将于28日实现互联互通。从各地情况来看,电信与网通两大集团的互联互通推进过程火药味并不浓。去年12月13日,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签订了总部级的互联互通协议,随后联合下发543号文,要求各省电信公司和通信公司“互联工程实施工作必须在2003年2月28日前全部完成,达到开通本地电话网范围内的呼叫、具备长途呼叫开通条件的要求。”专家分析,这种局势一方面源于新网通与新电信在重组前的“一家亲”,更重要的是关系双方今后互相渗透的战略。网通要南下,电信要北上,如果一方不联,另一方也不通,其结果是两败俱伤;而一方动了,另一方不动,则不动的一方最后将损人不利己。最好的结果是双方实现“双赢”:既可以使双方在结算上拿到一笔收入,又有利于今后发展跨地区的大集团客户。 理顺网间结算 在一般情况下,各国主导电信运营商从互联互通中获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15%-30%;去年,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的这一比例不足5%。网间结算标准不合理,是目前国内主导电信运营商消极应对互联互通的一个最大理由。在现有较低的结算标准下,小网只需付出很少的费用就能共享大网的资源,而大网高昂的网络维护成本却是大网自己承担,这样算下来,大网几乎是无利可图。 有消息称,信息产业部正在对电信网间互联互通的成本进行研究分析,今后要依据以成本为基础的原则,找到互联互通结算中的“黄金点”。这个“黄金点”对于老的电信企业意味着增收和增利;对新进入者,则意味着以不算太高的代价享有老企业的网络资源优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