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手机厂商拼装研发队伍大打“协力”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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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3日 16:53 21世纪经济报道 | ||
在1990年代中期,日本经济大幅度下滑的时候,韩国的许多企业趁火打劫。他们到日本注册一些公司,专门收购那些濒临破产的高技术企业,人还是日本人,但实际上,技术却转移到了韩国公司的名下。 本报记者 陈志刚 北京报道 1月17日,日本某著名手机生产企业的中国之行无功而返。 自1月15日开始,这家企业的协同合作伙伴日本RCT(无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和RST(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先后到宁波和杭州,分别拜会了波导以及东方通信,就手机OEM事宜进行协商。 据称,该公司有一批总量为30万的CDMA手机准备在中国内地寻找代工伙伴,然后销售到北美市场。 同往的RST公司总裁胡力游透露,由于代工产品数量太少,留给波导和东方通信的利润空间不大,双方合作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 东方通信手机开发所潘宏毅则称,目前东方通信的6条生产线都承担着比较紧张的生产任务,主要是为UT斯达康和公司自身生产手机,要想再加入其它生产项目的可能性并不大。 他说,每部手机留给代工厂商的收入大概是10元人民币,“顶多二三十块”。 日本公司“协力”研发与生产外包的做法相似,该公司手机产品的研发环节称得上是临时组装。 在此项目中,日本RCT公司接受该企业委托,为它开发设计一款CDMA手机新品。胡力游领导的RST公司则以“帮工”脚色客串其中,为该项目提供相关软件技术支持。工程总额为500万美金,RCT最后须向客户交付定制手机样品和全部技术资料。 RCT和RST都是注册于日本的DesignHouse(设计室),前者专注于手机硬件技术。 为了项目的顺利开展,拿下这个单子后,RCT公司投资150万美金,专门在韩国注册成立了一家新公司,全力支持该项目。 据称,该项目200多人的研发队伍由RCT、RST及其客户构成。客户方提供十来人的技术骨干,组织和领导产品开发;RCT/RST另外提供一部分核心技术人员,其余基础开发人员全部从韩国本土招募,利用韩国先进的CDMA开发技术和开发人员。 “CDMA手机的全部技术都来自韩国,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节省我们在手机开发当中的许多(人力)成本”,胡力游认为扎根韩国本土的“项目公司”最大的好处在于,可以争取到最可靠的CDMA技术支持。 而像RST/RCT这样,专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的公司还有很多,他们在日本的身份是为主流厂商提供技术支持的“协力公司”。 这些公司往往在手机研发价值链的某一环节拥有相当先进的技术和开发经验,一旦有单子落定,中单方就可以呼朋唤友,很快地组装出一条完整的手机开发线,为客户提供从手机开发、测试到样机生产全过程。 胡称,RST公司除了这家日本企业外,还为包括三洋、日立、京瓷以及一些欧美公司等在内的企业提供过手机开发软件技术支持。 一般说来,日本大的手机制造商的研发队伍都不“庞大”,但技术力量又相当“强大”。他们主要目的在于掌握最新的手机开发技术、时刻搜集来自市场的产品需求信息等等,然后确定产品生产计划,组织“协力公司”进行产品研发,而不是完全被动外包。 “所谓大公司的一个重要标志应该是它的品牌影响力,而不应该仅仅是所谓的技术实力”,胡力游介绍说,他早前在日本参加了日立公司相关部门协力公司年会,当时有200多家企业参加。而三洋公司的200多人的手机开发部门中,也只有十二三个人属于公司嫡系。 通过这种方式,这些公司既可以灵活地为市场提供最前沿的产品,又在同时把开发成本降到一个相当低的水平。 不过,这种“项目公司”不可逃避的命运是,一旦产品交付,伙伴合作关系即告结束,各个公司依照劳动量多少领取相应报酬后作“鸟兽散”。 中国公司三足并进目前国内的手机生产企业一般会采用“三足并进”的方式进行研发。 一是贴牌,即直接从韩国、台湾等国家/地区合作伙伴处引进成品,贴牌销售。目前,国内超过80%的国产手机均采用这种方式。 二是自己组织研发。这种研发、生产、销售一条龙的做法,势必会造成企业成本增高,同时市场敏感度不够的弊端。 比如说,一个手机供应商拥有一个100个人的研发团队,这个团队8个月研发出一款新手机,那么一年下来剩下的4个月怎么办?继续研发新产品势必会造成产品更替周期太短,自身产品左右互搏的现象;反之,研发队伍的工资又得继续支付,造成无谓成本。 第三种方式就是研发外包。这种方式在国内也处于启动阶段,国内大约有10家DesignHouse,如嘉盛联侨,他们可以为国内GSM手机制造商提供包括研发、测试到生产的全套服务。在韩国,这种手机作坊则超过了80家。 但是,RST公司总裁胡力游指出,这种方式是“消极扶贫”,并不能帮助这些客户真正“技术脱贫”。 “许多国内手机生产企业企图通过在国外建立研发中心或者建立合资公司的方法取得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生产经验,而实际上,这种方法根本行不通,国外公司不会把枪交给竞争对手”,在日本有过5年创业经验的胡力游说。 以韩国为例。早前,韩国公司同样因为日本公司的技术保密态度而落后挨打。但在1990年代中期,日本经济大幅度下滑的时候,韩国的许多企业趁火打劫。他们为了获得高新技术,到日本注册一些公司,专门收购那些濒临破产的高技术企业,人还是日本人,但实际上,技术却转移到了韩国公司的名下。 目前在日本,如RST、RCT这样的企业成千上万,它们都掌握着某些方面世界领先的先进技术专利,但资本实力比较薄弱,时刻面临生存危机。 业内人士指出,国内企业完全可以通过与它们的合作获得相应技术。甚至双方也可以尝试以合资公司的形式共同经营业务,中方不但可以从中获得业务收入,也可以在项目进行当中获得相应的技术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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