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浪科技讯 2002年12月16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共同发起了一次前所未有的维护音乐著作权版权的行动,双方就规范移动梦网音乐著作权使用授权一事正式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并出台了针对涉及音乐著作权相关移动业务的管理办法。这一重大举措是中国入世以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发展的又一个里程碑,预示着一个更加规范化、权属明晰的网络音乐市场即将诞生,一个崭新的音乐产业著作权保护操作模式即将出现,其广泛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得到了业界的一致认可。
“铃声下载”作为各大内容提供商的拳头产品,一直是梦网业务的重要内容,此项服务在移动用户群体中颇受欢迎。但是,少数内容提供商在未取得音乐著作权授权的情况下开展了相关业务,引起了一系列侵犯版权的法律纠纷,给行业规范操作带来了负面影响。为此,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及众多移动梦网内容提供商沟通协调,终于在近日达成了共识,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三方共同约定:移动梦网内容提供商在申请开展音乐类服务前必须出示合法的音乐著作权使用授权;基于此,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将提供必要的帮助;移动梦网内容提供商取得授权后,将按照既定规则履行保护音乐著作权的义务。
伴随着中国成功“入世”和新《著作权法》的修订通过,全社会进一步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升到一个崭新的历史高度。新《著作权法》将“信息网络传播权”明确规定为著作权人的法定权利。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成立十年来,致力于不断提高我国音乐著作权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自此,维护音乐著作权人在互联网上合法传播作品的权利已成为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面临的迫切任务之一,这就为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的本次跨行业合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对于此次合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鲁向东副总经理表示:这次合作,无论对保护知识产权、规范企业,还是促进移动数据业务健康、快速发展,都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和意义,我们深信,两个行业都会因此受益。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王立平主席也表示:这次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达成共同规范市场的合作,是率先以实际行动对中国政府在加入WTO时的庄严承诺做出的有力呼应,不但双方都将因此而获益菲浅,也为其他行业的著作权保护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成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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