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中国加入WTO和再一轮电信重组完成,国内电信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在这一新的发展阶段中,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电信市场,电信竞争也将越来越激烈。实际上,近几年来,电信业的产业价值链一直在发生变化,传统的简单的“电信运营商——最终电信用户”的电信产业价值链因电信竞争而日趋复杂化,形成了包括“电信运营商——最终电信用户”、“电信运营商——虚拟电信运营商——最终电信用户”、“电信运营商——内容与应用供应商——最终电信用户”和“电信运营商——虚拟电信运营商——内容与应用 供应商——最终电信用户”在内的比较复杂的新的产业价值链。在新产业价值链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虚拟电信运营商”和“内容与应用供应商”的产生。
从近几年各国电信业发展的情况看,虚拟电信运营商和内容与应用供应商的出现的确推动了电信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促进了电信的繁荣,如韩国的宽带产业、英国的移动通信产业等。较早推动电信改革的西方发达国家,在改革的进程早就意识到虚拟电信运营商和内容与应用供应商对电信业发展所起的作用,所以从市场准入到参与公平竞争等各个环节,都给予了整体考虑,如它们大部分都允许虚拟电信运营商从事基础电信转售业务。
先来看一看内容与应用供应商在我国的发展。由于政策上的放开,内容与应用供应商对因特网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而因特网的发展,反过来又大大促进了基础电信业务的发展。同样,由于中国移动推出了“移动梦网”计划,内容与应用供应商和中国移动在实施这一计划的过程中也共同受益。
相对于内容与应用供应商,虚拟电信运营商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这一新的概念在中国加入WTO之前被炒得红红火火,原以为可以借WTO的东风在国内迅速发展,但是,由于对这一新生事物的理解有偏差,对它们所能发生的作用表示怀疑,虚拟电信运营不仅没有像人们预期的那样发展,反而销声匿迹了。我们甚至了解到,原本获得批准的在几个城市试点运营基础电信业务转售的公司,近日也被要求停止进行转售业务。一个立志进行虚拟电信运营的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这样告诉我们,“从我们了解的政策信息来看,开展虚拟电信运营至少一年内没戏”。
虚拟电信运营之所以打不开局面,实际上有来自两方面的阻力:一个是来自政策方面,另一个则是来自运营商方面。在政策方面,一位政策的制订者告诉我们,由于部分决策者认为转售基础电信业务是“倒卖”许可证,虚拟电信运营的政策因此被搁置。而在运营商方面,从业务分类上看,主要的电信业务还处于垄断状态,各运营商因此也不希望在运营商与电信用户之间增加一个中间商,分走本该是它们的利润。以保守的观点看,这样的态度也许是正确的。事实不然,作为决策者和政策的制订者,其主要任务是促进电信业的发展和繁荣,只要有助于电信发展和繁荣的,就应该出台政策加以支持。而运营商们的态度,则显得短视,把电信市场这块“蛋糕”看成了固定大小,没有想到虚拟电信运营商参与会使电信市场的“蛋糕”变大。
按照“十五”计划,2005年通信运营业要实现一万亿元的业务收入,在现在的情况下,没有虚拟电信运营商的参与,很难想象如何去实现这一目标。毕竟,到2001年底,中国通信运营业的收入才3600多亿元。面对国内3000多家增值电信企业的观望,以及众多的国内中小企业和民间资本的等待,我们只能呐喊,希望我们能早日打开虚拟电信运营的政策绿灯。中国已加入WTO,国外电信运营商也在为进入中国电信市场做热身运动,在“狼”们进入中国市场之前,中国的虚拟电信运营业需要一片蓝天。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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