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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世界记者阴志华
遂宁,四川省北部的一个小城市,这个小城本不为人们所熟知。而现在,遂宁却吸引了信息产业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四川省政府和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多家单位的关注。媒体也对其投入了很大的热情。这一切都源自于4月12日发生的一起本不该发生的事情:遂宁电信员工砍断了遂宁联通的通信电缆,上演了一出人为破坏通信设施的恶性事故(4.12事件)。 在如今的信息时代,任何事情的传播速度都是惊人的:新浪网首先播发了这一消息,随后各类媒体也纷纷刊发了相关报道。一时间,小城遂宁成了整个业界的焦点。
事件的导火索是联通的市话业务
遂宁联通数据固定部经理桑海向记者讲述了遂宁联通推出固定电话业务的经过,他认为,这是4.12事件的导火索。
遂宁联通3月中旬推出了市话业务,除了公司本身办公使用外,遂宁联通得到的第一笔业务是来自于该市育才大厦的200多户用户。据桑海介绍,这200多户用户原本申请的是遂宁电信的市话业务,但由于电信以没有线路为由迟迟没有进行安装。联通已经推出市话业务的消息传出后,这些用户表示希望能使用联通的市话业务。而这时联通的市话业务还没有完全向公众开放,只是局限于公司内部使用。作为有固定电话经营许可的联通对这笔送上门的业务没有理由拒绝,遂派业务人员去和这些用户接洽。据桑海回忆,当时只是和用户达成了协议,即用户答应使用联通市话业务,联通则承诺在半个月内为其开通业务。而当联通第二天为履行承诺而进行施工的时候,遂宁电信派来了工程施工队伍及安装人员,甚至还有现场销售电话机的人员,并且向这200多名用户承诺可以现场安装、现场开通。由于联通尚未施工,用户虽然非常感谢联通,但面对这样的情况,就选择了电信的市话业务。遂宁联通的第一笔市话业务就此流产。
电信的此次得手虽然让联通丢失了一个订单,但电信并没有从中看到其经营上的弊病,用户申报的业务总是不能及时开通。和育才大厦那200多名用户一样,遂宁市建材市场也有一些用户,申请了电信的市话业务后迟迟得不到解决,而这次电信又把用户直接推向了联通怀抱。这些用户在等电信装机未果的情况下,加上联通业务员的联系,同意使用联通的固定电话业务。而经过上次失败的联通此次多了一个心眼,和这些用户签订了相关协议,即联通保证在一定的时间内开通,而用户答应就使用联通的市话服务。如此联通和用户都感觉到很放心。无独有偶,在联通开始为这些用户施工的时候,电信方面又故伎重演,派施工队、安装人员等到现场,答应给这些用户马上安装电话。但这次这样的招数失灵了。
桑海介绍,联通开始施工是在4月2日,施工需要把电缆引到位于电信、联通、移动三家公司共用的一座五层大楼的五楼联通机房里。
关于这栋五层大楼,遂宁联通总经理邓文彬也曾向记者介绍了有关情况。1998年邮电分营时,当时属于电信的寻呼业务被剥离出来,成立单独的寻呼公司。当时在电信工作的邓文彬被安排为电信寻呼公司(筹备)负责人。当时的政策是,凡是寻呼在电信时所使用的设备、房子,包括机房、办公用房、营业用房全部划拨到新成立的寻呼公司。按照这一政策,位于遂宁市电信大东街的电信大楼五楼有一半的房屋被划拨给寻呼公司。2000年,寻呼公司和联通合并,这些资产自然地随寻呼公司一道归遂宁联通所有了,而这寻呼机房就成了遂宁联通的机房了。
联通的电缆架设在一条4000伏电压的电力线的下面,到机房前再直接接到五楼机房。在机房铺设电缆的当天,电信有人出来阻止联通的施工人员,不让他们把电缆拉到楼上,联通的人员把电缆拉上五楼,电信的人员就将其扔下来,如此反复多次,电缆终于没有架进机房。据桑海讲,联通的施工人员都是外聘的,不敢和电信的人员发生太大的争执。
事情出来了,下面无法解决,联通公司的邓文彬总经理找到电信公司的罗超副总经理,请予以解决。罗总说这种事情不由他管,建议联通去找电信公司的物业管理部门。物管部的主任则请联通的去找电信公司分管后勤工作的奉诗述副总经理,奉总接了邓总两次电话后,说了些调查调查研究研究之类的话,就再也不接电话了。桑海说,实在没有办法了,他和联通办公室的刘云主任又去找了电信公司办公室负责安全保卫的孙善义副主任和罗超副总经理。但事情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联通的人员感到心急如焚,用户正在等着装机。
工程还得进行。桑经理介绍,机房这边遇到阻力,施工人员就先从用户端施工,同时有关人员还在和电信交涉。4月11日傍晚,除了机房还没有接入以外,联通为建材大厦用户开能市话业务的所有准备工作全部就绪。而电信方面的负责人还是没有联系上。桑海说,实在没有办法了,只能先接入机房了,因为给用户的承诺就是11日晚上开通。9点多的时候线路接通了,并且还有用户打了电话。
第二天一上班,桑海接到工程队王工的电话,说有人砍断了昨天晚上刚接好的电缆。他当即找到邓总并且报了警。联通值班人员告诉民警他们认识破坏电缆五个人员中的两个,是电信公司人员。警察将两个肇事者带走后,联通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工作。而抢修人员受到了电信公司一位副总经理、数据部经理和门卫的阻拦,不允许工人进入现场(门卫工作是由电信负责的)。据桑海介绍,联通公司为了不惹麻烦,还为几名工人开了介绍信,但并没有起到作用。经过交涉,电信方面允许施工人员上楼施工。中午12点左右的时候,施工人员打电话给桑海,称电信方面有人抢施工的东西,阻止施工。联通方面只能又请了警察和媒体,直接到出事地加以交涉。据介绍,此次联通公司的正式人员也遭到阻拦。费了许多功夫才被允许上楼,工程得以继续抢修。下午3点多的时候,线路接通。
据当地媒体的一位记者采访一位用户时,用户感慨地说这起事故是“神仙打架,凡人遭殃”。诚然,电信运营商发生磨擦,最终受影响的却是用户。
电信称事出有因
对于4.12事件,作为当事一方的遂宁电信的说法是什么呢?记者采访了遂宁电信办公室的孙善义副主任。孙主任称,电信此举是出于机房的安全考虑的。
据孙主任介绍,4月初,电信公司的一位职工向他反映,在电信大东街的五层大楼楼顶上,联通寻呼天线和整个大楼的避雷网连在一起,孙主任遂上楼查看,看到另外有一条电缆线,出于安全的责任心,孙主任就认真检查这条电缆是从哪里引到楼顶上的。他顺藤摸瓜,看到电缆是从大楼旁边的4000伏高压电线杆上接上来的。而且这条电缆是架设在电线杆上的,和电力线平行架设。孙主任解释说,从技术规范上不能这么架设,和电力线一起架设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因为夏季四川地区的雷雨比较多,容易造成雷击事故。
当天,孙主任派人将电缆用绳子放到楼下去,联通将电缆又重新架到楼顶上。这样反复了两次。联通有个工程技术人员询问电信为何不让架设这条电缆上楼,孙称其有安全隐患,不能架。后来联通没有将电缆再拉上楼顶,而是盘在一棵树上。孙善义称,鉴于此他也没有再多问。
4月11日晚,电信公司经营部的一位员工打电话给已经上床休息的孙主任,说联通又把电缆架上楼了,请孙去处理,由于时间已晚,而且他以为还是和前几次一样只是将放置在楼顶上,所以孙并没有去,想等到第二天再处理。第二天上午上班以后,孙又派人上楼打算把电缆再次放下来,而电缆这时已经接入机房了。孙善义解释说,如果真的和用户端已经通了,电缆的这种接入方式的隐患将更大,将对用户直接造成影响。就交待几位电信工作人员到联通机房,从配线架处将电缆拆除。孙主任称,此后他就去三楼开会了。
孙善义在想,先将有隐患的电缆拆除,等联通公司找上门的时候再协商解决,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他开完会后下楼时却碰上了民警,并且被告知电信公司有两个人已经被带往派出所了,而且原因正是拆除电缆的事情。
在整个采访过程中,孙善义一直强调电信此举纯粹是出于安全考虑,并且认为这件事情可以经过两家公司协商解决。
安全问题
问题的焦点落在了联通的电缆是否真正地存在安全隐患上。
事件发生后,遂宁电信将有关联通电缆安全的事情报到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安监局则责成遂宁市防雷中心对联通电缆问题进行了检查。遂宁市防雷中心在对遂宁联通下达的防雷安全整改通知书上用了“发现严重安全隐患”的话,责成遂宁联通在以下8条内容上进行整改:1.通信电缆不应与高压输电线路平行接近,不可避免时,其强电对通信的危险影响和干扰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规定;2.通信电缆金属屏蔽层及钢绞线应在每隔250M处接地一次,其防雷材料、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防雷规范要求;3.通信电缆与各变压器交越处应采取屏蔽、接地措施;4.通信电缆在离机房50米处应由地下进入机房,若有特殊原因,在建筑物山墙处的通信电缆应穿金属管屏蔽进入机房;5.进入机房的通信电缆应采取感应雷防护措施,先通过保安装置,再与设备相连;6.通信电缆离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7.通信枢纽大楼顶部的各类信号线路布线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各类金属物应采取接地措施,各类馈线应在上部、下部和经走线架进机房入口处就近接地,并采取感应雷防护措施;8.机房设备入地网应分离单设,其设备入地引下线与其它下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防雷规范要求。
对于市防雷中心以上的整改意见,遂宁联通认为,在这8条整改意见中,实际上并没有多少实际内容,全是套用的规范标准。只有两条可以说得过去,但也不妨大碍。桑经理说,出于对安全监督局的尊重,联通目前已经对这两点进行了改进:一是在入局的时候给电缆套上护管,二是给电缆过变压器的时候做了保护措施。
对于电信提出的联通电缆挂了电线杆,有可能把雷引到机房、给机房造成危险的说法,联通公司说他们为些专门请了西南电力设计院的防雷专家进行了测试。专家出示的结论是:1.联通通信电缆与10千伏电线同杆架设时,无电力线对通信电缆的危险和干扰影响;2.联通通信电缆与10千伏电力同杆架设时,有利于通信电缆防雷。
事件不是偶然和孤立的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的一位官员谈起这次事件时说,通信行业引入竞争使这种事件有了发生的可能。这种事件是企业间不正当竞争、不认真进行企业间互联互通的结果,这给行业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位官员还说,这种事件往往出现在边远地区。在互联互通的问题上,各运营商总部的态度是非常积极的,但到了地方上,就会出很多问题。显示出地方运营商没有认真地贯彻《电信条例》和信息产业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各公司总部的政策。
作为四川省电信业的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林海副局长在接受采访时说,无论是什么情况,采取这种过激的行为是不对的。在回答记者将如何处理这件事时,他表示将本着从两公司长远的合作考虑,不使矛盾激化的原则,妥善处理。据悉,信息产业部已经责成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遂宁联通乃至四川联通都认为,4.12事件并不是一件偶然的、孤立的事件,是与长期以来电信和联通在互联互通、业务上的竞争分不开的。
在遂宁其间,记者见到了联通互联互通部的两位先生,说起4.12事件,他们向记者列举了多条电信在互联互通问题上制造的麻烦,以此证明此次事件只是以往小磨擦的升级。
事例一:去年9月,联通的193、300长途业务被遂宁电信人为地中断,时间长达两个月。电信的理由是联通7号信令不规范。经过多次交涉终于开通。
事例二:联通193业务去年8月10日正式向社会开放后,在一周之内用户就达到了2000多户。遂宁电信看到这个业务发展速度如此之快,就在互联中继上大做文章。据有关人员介绍,在一个周末,由于互联互通问题,使用户拨打联通193业务3个才能接通1个,致使到周一上班后联通公司接到非常多的用户投诉。联通起初认为是交换机出现故障,但经技术人员检测发现30条中继线路每隔两条才打开一条,是明显的人为的互联互通问题。经过交涉,到9月底恢复正常。
事例三:今年元月到4月底,遂宁所属的蓬溪县用户反映联通的193 17911业务严重不通,有时拨打10个才能通一个,经过一周时间的协商,恢复业务畅通。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电信方面没有将相关的信令信号传送到互联中继上。然而,蓬溪的问题解决了,另外一个县射洪在17911IP业务上的问题又接踵而来,该县原本非常好用的17911业务出现了接通率低于20%的严重事故,而且到记者采访时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类似的这种事情还非常多,互联互通在遂宁已经成为困扰非主导运营商业务发展的大问题。
联通互联互通部的一位先生告诉记者,有一次他和在电信有关人员协商互联互通工作谈到联通193业务不畅的时候,电信公司一位中层干部说了一句话,给他留下了非常深的印象:“你们批一个193的号,就能抢我们的饭吃,我们电信投这么大的资,凭什么?”由此可以看出,电信对联通开通193长途业务是抱有敌视态度的。
对于电信宣称的4.12事件是出于电缆安全考虑,并不是因为联通和电信的业务竞争,也没有涉及到网间互联互通的说法,联通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固定电话通话收费记录,在这张单据上,显示出在联通建材大厦市话开通后,由一些有人执守的公用电话打往联通这些用户的电话,资费是每分钟8.2元,打本市电话收的是国际长途的话费。经过联通的交涉,遂宁市区主要街道的公用电话停止了这种收费,而建材大厦周围的公用电话依然如此。这种现象直到四川省通信管理局以林海副局长为首的调查组到遂宁调查4.12事件时才得以停止。遂宁联通邓文彬总经理告诉记者,如果说4.12事件不存在竞争的因素,这件事情如何解释。很明显,电信是想利用这种手段损害联通的企业行象,让消费者对联通的业务失去信心。无独有偶,在联通电缆被砍后,有电信的人员到建材大厦告诉用户,联通的电话短时间内不会开通了。
四川联通副总经理黄彬光说,中国联通作为一个全业务的通信企业,根据国务院1997年39号文件的批示,可在天津市、重庆市和四川省中开展固话业务,而由于互联互通的问题,四川省这种业务迟迟启动不起来。除成都外,遂宁是全省第一个开展市话业务的地方,第一个就遭到电信的封杀。以这种恶劣的手段破坏联通业务的开展,足以说明中央的有关政策和《电信条例》在这里是形同虚设。黄总说,我国固定电话业务目前只有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铁通三家,而铁通重点是长途,其本地接入都是本系统,而且主要是原铁路用户,不会给电信造成威胁。联通市话重点针对的是集团客户,但也只占了非常少的市场份额,即使是这样,电信也不接受。黄总认为,广大用户为什么对固定业务反应那么强烈,就像当初移动业务一样,是由于垄断造成的。国家让新的运营商进来,体现了八字方针:打破垄断、促进竞争。而打破垄断过程是何其艰难。遂宁联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联通想走法律程序
黄总告诉记者,联通总部对这件事情非常重视,四川联通将按照总部的批示处理好这件事情。他认为,联通公司是个上市公司,是国有的大型企业,对用户对市场是有一定责任的,所以,联通要求对这件事情得有个说法,不能像以前所有的事情轻描淡写地过去。
黄彬光认为,如果这件事情不加以严肃处理,以后的事情就很难说,也许还会发生类似或者更加恶劣的事件。四川联通的态度是:首先依靠省管局解决;解决不好,再通过更高的国家行政机构信息产业部解决;如果依然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联通只能诉诸法律。
四川联通为什么如此重视4.12事件,黄总说,事件不单单是遂宁的问题,它的处理结果将牵扯到整个四川21个地市以后能不能顺利开展业务的问题。
4月15日,四川联通向省通信管理局上报了有关材料,并在其中提出了几点要求,查处、严惩、给用户以说法。
启示:行业竞争亟待规范
4.12事件出现了,记者认为并不是一件坏事,它向行业主管部门,向运营企业,向整个业界提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规范企业间的竞争,更好地促进整个产业的向前发展。
通信业既牵扯到国家的安全,同时还承担着向人民服务的义务,是个非常重要的行业。而正是在这个行业,在进行市场经济以后出现了法制滞后的现象,往往是动作先于法律的制订。
虽然出台了《电信条例》,而且已经颁布两年多了,但执行情况并不理想,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电信条例》本身漏洞很多,体现在约束条文上,虽然对运营者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都有规定,但约束力太小。毕竟《电信条例》不是强制性的法律,而是一种行政手段,再加上约束条款比较松,难免出现一些企业视其为无的现象。其二就是细则太粗,没有可操作性。造成不规范的行为有机可乘,大的欺负小的、强的欺负弱的、主导企业欺负非主导企业,这种情况必然会出现。
好在国家对这种情况也采取了补救措施,在各省市区成立了通信管理局,但通信管理局的人员大部分来自于电信运营商,按照中国人的传统习惯,让一个人真的撕破脸面和以前的老上级老领导老同事较真,也绝非易事。所以通信管理局的地位就显得很尴尬。由此看出,通信管理局真正地走上管理的道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另外,企业是要生存的,对于电信的一些做法虽然人们不能苟同,但也可体谅其良苦用心。电信从以前的全业务企业转而成为只有固定电话业务和数据业务的企业了,众所周知,固定电话业务并没有太多的利润。而联通在这个时候以全业务的面目出现,从其碗中分得一勺羹,想来也是让电信不舒服。看来,真正的竞争是应该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的,这个公平包括业务种类的平等、业务资费的平等,以及对全社会普遍服务义务的平等。在这种情况下,互联互通工作可能会更好做一些。
联通作为新兴的运营企业,应利用国家给予的不对称管制政策,快速发展自己,等有了一定的实力,靠自己的实力来和其他运营商竞争,那样才更显得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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