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曾霞)我国加入WTO意味着电信行业再不能依靠政策、文件管理,要依靠法律法规管理,但《电信法》迟迟未能出台。昨天在WTO与中国电信业走向论坛上,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政策法规处处长李国斌透露,《电信法》正在紧张地起草中,并首次就其内容揭秘。
李国斌是《电信法》主要起草人之一。他认为,当前我国电信业发展十分迅猛,但在 电信业发展的同时,对电信业的规范和管制是十分薄弱的,主要原因是长期以来没有一部综合性的管理文法。因此,必须借鉴国际惯例,进一步完善中国电信管制的框架。
据他介绍,《电信法》的指导思想是打破垄断、公平竞争、优化配置、加强监管。《电信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电信临管机构的构成和职责;电信市场准入条款,包括信息技术后,三网融合时代的市场准入;电信网网间的互联互通;配置电信资源;电信资费的管理;电信的普遍服务及其补偿机制;电信建设;电信网络与信息安全。
他说,监管部门的执法很重要。监管部门应按国家规律规定,按公平原则,确保各电信运营商有平等的电信资源获得权利,有等位号码的权利;要运用价格政策,扶植新运营商的发展,采取不对称管制政策,但执法要公平,不能不对称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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