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怨:
不知什么时候,消费者和电信部门就结下了怨。
据媒体报道,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等部门发布的最新调查结果显示,绝大部分被调查者对当前电信提供的服务价格比不满意。
此次调查是在中国电信业做出了今年的第二次价格调整,取消了电话初装费和手机入网费后进行的。为了了解消费者如何看待这两次价格调整,有关部门对北京的居民进行了抽样调查。
结果显示,86%的居民关注电信业的价格调整,而对电信提供的服务价格比不满意的居民高达70%。这些居民呼吁电信在移动通信单项收费、市话费和长话费定价等方面作出调整。令人感到意外的是,这个数字比去年同期的相关调查都要高。如此清晰地提出调整上述三项费用,显然是在今年初,中国电信第一次采取“堤内损失堤外补”的价格调整后带来的负面效应。特别是在今年7月1日取消电话初装费的前两天,电信部门“突击”到本来排不上号的用户家里安装电话。
原由:
尽管联通、吉通早已成立,但是中国电信垄断行业面临真正解体的开始是在2000年。这一年,电信行业又成立了6家电信运营企业。据报道,与此同时,民航抛出重磅“炸弹”,以国航、东航、南航三大骨干公司组建3艘“航空母舰”;“铁老大”则酝酿“网运分开”的大分拆,把客运、货运与路网分开;在医药业,先是医药分家的惊天骇浪,后是药品零售的开闸放水;广播电影电视业也卷进了这迅猛的浪潮,制播分离的路线越来越清晰后,大批民营影视公司已浮出水面。
无庸讳言,打破垄断,鼓励竞争是工业化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的一种必然做法,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所以,当中国经济实现第二个目标,完成初步的工业化之后,打破垄断就成为政府的必然选择,特别是当前国内垄断行业的服务价格比已不能被绝大多数的百姓所接受的时候。
但是怎样打破垄断,却是一件既简单又复杂的事。
一般规律:
除国有垄断的行业外,一般讲,各个行业只要放开对企业的所有制要求,采取国民待遇就能解决问题。比如汽车行业,面对众多强大对手,浙江那家股份制的汽车厂,仅3年时间就长大起来,并推出了国内最便宜的经济型轿车,对整个行业降低汽车价格都起到了一定作用。竞争能推动企业采用最新技术,开发出物美价廉的产品,这也是竞争的普遍法则。所以老百姓希望竞争,希望得到较高的服务价格比,希望得到最多的实惠。
但是对于国有垄断行业,打破垄断本身就成了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这里面又包括几个部分,像铁路、民航等,首先存在一个外部竞争。以美国为例,800公里以上基本上是飞机的天下,200公里以内则是汽车的天下;其次才需要一个内部竞争。总的来讲,国内这两个行业基本上属于大竞争状态,至于在行业内部,再分成若干个较小实体,即使现在步入分家阶段,但真正作为对手竞争起来恐怕还要很长时间。至于电信部门就更为复杂。
电信行业几年来改革进展情况尽人皆知,尽管各方都不满意,但在认识上观点是一致的:无论结局怎样,独家垄断局面必须打破。几年来,政府部门的确做了很多工作,独家垄断局面已经不存在,七家运营企业像模像样的成了理论上的竞争对手。还不行。不行就再拆。于是从今年初,关于将中国电信继续拆成若干小公司或区域性公司的传说就见诸于报端。马上又传来不同意见。最典型的意见认为,行政性拆分电信给百姓带不来实惠。他们列举出拆分后的四大问题:电信服务质量隐忧重重、中国电信业的整体竞争实力被拆低、拆分使国家信息网络安全面临威胁、我国信息化发展存在严重的地区差异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即使把我国所有电信运营商合为一个公司,2000年业务收入也不过370亿美元左右,比不上排名美国第四的Worldcom一家公司(年收入约390亿美元)。因此,我国加入WTO后,尽管基础电信业务的外资持股比例将在四五年后才达到49%;但是民族电信服务业已别无选择地直接面对来自美、欧、日等“电信列强”的巨大竞争压力。
至于很多懂行的人所提及的电信拆分技术问题,即,一方面,原来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其他运营商只需和中国电信一家签订互联互通协议即可实现全国普遍接入。拆分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将与新成立的数家长途、本地公司商讨互联互通问题。政府、企业都将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协调处理全国十几家电信运营商的互联互通与平等接入,这将极大影响对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用户的基本通话服务方面的投入。并为此举了“1998年,巴西政府将原国有电信公司解体,拆分成1家长途公司、3家区域性公司和8家移动电话公司后,曾经发生过一周之内全国通信瘫痪”的案例,以便证明其复杂性,这其实是不成立的。美国的电信业务量比中国大得多,但拆分顺利。可以肯定地说,中国电信业如果真的出现了“瘫痪”,那绝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利益分配”问题。
但靠行政力量“拆分”,显然不是一个较好的办法。
国有民营化:
电信行业及时拆分成若干部分,也还是国有性质,而传统体制下诞生的国有企业,包括延续下来的国有企业,有着很多天然的弱点,在最近10年,已经被无数失败的案例所证明。因此,国家才推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重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政策。有一种意见认为,中国电信业应当民营化,包括允许民营资本掺股,经营和管理。其实,这已成为现实,攻克互联网“最后一公里”难题,被美国纳斯达克证券老总称为“对全球IT业起到巨大推动作用”的北京基和在线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在2000年7月,已经获得了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但由于电信这块资产庞大,而民营资本就显得太微不足道了。因此,纯粹意义上的民营化既不可能也不现实。更何况,这也不是一剂良方。以日本、韩国为例,私有银行的坏帐、呆帐并不比国有银行少,纯私有性质的大宇集团也是说垮就垮了。
因此,针对中国的特殊国情,我们不应引导消费者宣泄不满的情绪,而应当从当前改革电信究竟是为了打破垄断,还是有别的一个什么更好的目的,去寻找一条操作性强,比较有效的途径。(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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