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官司梦魇挥之不去 市场垄断是双刃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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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8日 13:47 太平洋电脑网 | |
微软现在真的有点焦头烂额了,一方面忙于修补自家软件产品中层出不穷的漏洞,另一方面又必须应付因为产品安全缺陷而带来的法律指控。微软刚承认依靠软件补丁来解决软件的安全问题的方法不可靠。仅仅在消息公布几天后,一项针对微软的集体诉讼申请本周在洛杉矶高等法院正式立案。 一位洛杉矶市民Marcy Hamilton曾控告微软因为他们的软件缺陷导致自己的个人资料 微软在上周五曾宣称他们对这些起诉将会寸步不让,因为他们已经投资了大量的资源来回应产品存在问题和采取相应措施杜绝新漏洞。该公司发言人Sean Sundwall坚决地表示“很清楚,微软已经将安全性摆在了最优先处理的位置。”可惜微软的这些投资似乎并未奏效,未能阻止最近的多次大规模攻击,以致微软不得不继要求用户必须自行负责系统补丁工作之后计划下周公布新的安全策略。 在法律战线上,微软首先要阻止该案件演变为集体诉讼案。据说他们的理由是并非每个受黑客攻击的用户都受到同样的影响。对此,一位对这类案件具有相当经验,但是不愿透露身份的法律专家认为是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观点,“因为每个人在个人资料失窃后受到的影响和其他人都会有很大分别”。 微软还必须面对人们认为其必须对黒客的攻击负责的指责。微软宣称自己已经采取了合理的措施加强产品的安全性。2001年一月,微软推出所谓“可信赖运算”运动,在全公司范围内增强产品安全意识,重点保护客户隐私,希望修补这位软件巨人在这方面不光彩的形象。另外,下周微软还会公布一项新计划,旨在帮助其产品用户更轻松地加固自己的系统。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项诉讼带出了许多很关键的问题,其中关系到微软是否应该为自己在操作系统市场的垄断地位负上特别的责任。过往的历史案件都是支持软件厂商受软件授权协议的保护,消费者不能因为产品的缺陷提出法律诉讼。根据法律专家的意见,除非有人因此被杀或受伤害,否则基本上不太可能以此来告倒软件生产商。 但是提出起诉的人表示反对,认为微软不应享有签定含有同样保护条款合同的权利,因为消费者在为他们的个人电脑选择操作系统的时候并没有其他选择。这项诉讼的原告律师Taschner说:“绝大部分的消费者都使用Windows,但是与之对应的软件购买合同却没有任何的保护或者承诺,基本上靠购买者本身的了解程度。消费者被市场垄断者剥夺了该项权利。” 微软当然否认这些指控,坚持自己的软件授权协议是很典型的软件厂商的协议;此外,应该是那些编写病毒的人而不是守法的软件企业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任。“我们当然有责任让软件尽可能安全可靠,但是病毒造成的问题是恶性犯罪攻击的结果。”Sundwall这样说。 尽管如此,微软仍然难以完全逃避遍布全球的Windows PC存在安全缺陷的责任。Counterpane Internet Security公司的CTO Bruce Schneier说:“在我看来,微软不应对蠕虫和病毒攻击负上100%的责任,但是他们也不是完全没责任。” Schneier是全球知名的安全专家,他和另外一些人曾经出版过一份关于微软的市场垄断性危害国家安全的报告,而这件诉讼案多次引用了该报告中的一些针对微软的观点。对此,Sundwall拒绝评论该报告是否应对这次的集体诉讼案负责,虽然他也认为案件有照搬该报告的嫌疑。 这项诉讼案还对加州的一项新法律条文提出了挑战。该法律要求所有经营电子商务的企业必须在用户个人资料存在失窃可能性的时候提出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