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事件的策划者?
8月21日,各家媒体对沪科案的报道如决堤之河,一泻而出。难道各大媒体预先商量好了统一口径?
从事件的发展看,如果仅像有些媒体所说的那样,是对新闻的追踪报道,那么,早在
2003年5月份《人民公安报》对此事进行报道时,为何没有媒体来捧场呢?———6月此文还被法院网转载过,但也没有见各大网络媒体进行报道。一件去年10月份发生的案件,为何历时9个月(中间在6月份还发生了检察机关批捕的变故)后,齐刷刷地在8月21日这一天,突然曝光呢?
再从事件的报道来看,几乎所有的报道都口径一致,而且焦点都集中在佳木斯警方越权办案、超期羁押、华为干预司法公正等方面,极少涉及三人侵权事实是否真实。而且,令人奇怪的是,媒体的这些报道极少来自于一线的客观报道,大部分语句与表达方式甚至都如出一辙。没有背后的精心策划,这一切都得不到合理的解释。一切表明,有一股势力在操纵这个事件!
操作者为谁?
从调动媒体的规模来看,这似乎超出了三人家属的能力。一位自称“旁观者的网友称:“这么多天来,我只是一个旁观者。但我总觉得被告人家属背后似乎有高人指点呀。不知大家注意没有他们发表的言论极富煽动性,论据紧扣当前人们痛恨反感的现象,甚至一部分有抄袭之嫌,如‘白发苍苍的父母……难道读书越多越有罪?’和孙志刚案报道的语句很像。接着有步骤地又抛出了一个‘刑讯逼供’,仿刘涌例。这个背后捉刀人的居心,兄弟实在是佩服佩服!
报道中,夹杂着8月25日UT斯达康的一个声明。声明承认沪科是自己的子公司,同时,一口否认了沪科产品的侵权,“根据国内外专家的认证,我们认为沪科的产品和技术是创新的、自主开发的,与其他同类产品有着本质的不同。对此案,它称,“在没有明确的证据和技术鉴定结论之前,将当事人进行拘捕而后再进行案件调查有悖公正合理的原则。“根据我们掌握的事实,我们认为此三人是无辜的,此事应尽快得到公正的解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把UT斯达康与媒体的论调放在一起,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二者几乎完全一致。所以,人们有理由怀疑:UT斯达康,即便不是事件背后的操纵者,与其中的关系亦非同寻常。
这种怀疑还有另外的一些事情作为佐证。有消息称,UT斯达康在沪科案中,屡有阻挠公安机关办案的行为发生,比如在王志峻等三人被捕后,第二天就将三人的硬盘格式化,以几G的硬盘代替原几十G的硬盘。而据杭州政府部门的人员透露,当时黑龙江警方拘捕三人后,暂押在杭州警方,UT斯达康竟向杭州警方报案,称三人诈骗。采取苦肉计的目的是为了不让将三人带到深圳。后此事在公安部的协调下,三人被带回深圳。这也印证了《人民公安报》中所称公安部协调广东、浙江公安部门一说。公安部协调认为:只有华为举报盗窃商业秘密成立,才有其三人诈骗成立,所以应优先办理盗窃商业秘密案。
也就是说,UT斯达康态度,与媒体中言论所表现出来的态度,惊人的一致。
沪科事件的受伤者
假如UT斯达康有这样的态度也是很容易理解,因为,只要沪科罪名成立,那么,它受到的利益打击最大。有人称,沪科案的实质是华为和UT的较量。
从目前的情况看,在业务上,UT已经构成了对华为的直接竞争。虽然UT斯达康上半年靠小灵通发了一笔,卖了100个亿,但小灵通前景实在值得怀疑,UT斯达康产品后继乏力。此时,它把目光盯向了3G和传输领域,而这恰恰是华为的领地。据一位曾在UT斯达康工作过的部门经理讲,UT的研发能力很弱,PH S技术的小灵通无论从局端到终端也都是日本的核心技术。因而,如果靠积累技术来超越华为,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于是,UT斯达康就开始了另外一条捷径:从先行者那里挖人。被挖者包括中兴、东信、大唐,华为当然首当其冲。
虽然,UT斯达康强调沪科的产品没有侵权,但据技术人员的分析来看,沪科不可能在半年左右的时间里拿出性价比如此之高以至于打败华为的产品。理由是,沪科真正的开发人员在20人左右,软件、硬件加在一起,就算20个中国传输界的顶级高手,要在2002年11月重新创新一套,并在市场上销售产品,都是不可能的。———华为、中兴、烽火,搞传输动辄就要几千人,这几千人都是和三人一样的“精英”,并不比沪科的20人差很多!而华为近10年的技术积累,上亿元的投入,几百人的研发队伍,尚需要开发一两年!
沪科产品侵权与否,UT斯达康应该比谁都明白。因为沪科对UT斯达康的重要意义毋庸置疑,其主打产品为新一代多业务光传输系统对于试图扩大自己在光传输产品上的竞争力的UT斯达康来讲,极具吸引力。正是由此,UT斯达康才会不惜以1.6亿元巨资的代价出手并购沪科。
无论如何,UT斯达康都不愿意看到沪科侵权事实成立的结果,因为这不仅意味着投资打了水漂儿,更重要的是,它进军光传输领域的步伐就要大大减慢,其经营风险之大甚至可能危及其生存。现在的情况是,沪科公司基本上已经停止了运作;而UT斯达康也不得不搁置了与沪科开发新技术的合作。应该说,该事件对UT斯达康的打击应是很大的。
所以,UT斯达康有理由要想尽一切办法阻止侵权事实成立这一结局的出现。而在侵权事实认定的漫长诉讼中,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应该尽快使三人脱离羁押的困局,只有这样,沪科才能继续运作。于是,出现了一场以舆论向司法加压的“新闻大战。
争取司法的胜利,对UT斯达康来讲并不是易事,但也只好赌一赌了。从目前UT斯达康只紧紧抓住司法环节的公正这一点看,它对沪科产品不侵权的结论并没有什么把握———否则,只要静候司法判决就可以了。三人的律师臧炜也承认,目前主动权握在华为手上,结果虽然会有些艰难,但现在是有希望的。不过,语气里,我们也听不到什么真正的信心。
沪科只是一个棋子
今年对于UT斯达康来说是好年景,上半年靠小灵通就卖了100亿元。但小灵通由于是过渡性产品,3G一出来就玩完。UT靠小灵通赚了一大笔钱,但后继乏力,找不到新的产品增长点,所以UT最大的优势是有钱,最大的危机是新的产品出路。因此UT的目光转向了3G和传输领域。不是很有钱吗?这两年UT拼命地挖人,不择手段地在同行大公司挖人,华为自然首当其冲,中兴、东信、大唐等无不深受其害。沪科几个人只不过是UT人才策略的一部分,否则就凭沪科几个人,华为早就把他们搞定了。
去了沪科的华为技术人员有几十个,这些人又全部跟沪科去了UT,据说,这些人在沪科和UT全部用化名。一看就明摆着,如果不是做贼心虚,何必要用假名字,偷偷摸摸的做人呢?
那么多公司华为为什么不搞,单搞沪科这个小公司?沪科成立那么久华为不去起诉,单单UT一收购华为就插手?所以,沪科案实际是华为和UT的案子,沪科只不过是一个棋子而已。如果华为真是只搞沪科,在上海早就搞定了,华为在上海有研究所,两家公司产品一样,自然有共同的供应商、共同的客户,互相在做什么大家都很清楚。据说,有时两家公司都在电信行业推销产品,互相碰到还打招呼呢。
如果不是UT和华为竞争,这个案子早结束了,所以说UT才是决定案子进展的决定性因素。为什么要佳木斯警方抓人,在深圳羁押?为什么不是杭州公安抓人?明摆着的地方保护。UT是杭州的明星企业,地方政府能不竭尽全力?这个案子拖了9个月,与其说是华为和沪科打官司,不如说是华为和UT打官司。从某种意义上说,甚至可以说是地方政府和法律的较量。
当然,我觉得UT的做法有失大公司形象,不敢向思科和华为那样公开较量。抓起来的时候不出来叫,现在却跳出来,明显是UT的操纵。
UT和华为的明争暗斗,双方都是业界巨头,我估计这个案子还会拖很久,大家就看热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