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回应前员工被捕一事 称其涉嫌侵犯商业机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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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 15:37 ChinaByte | ||||
记者 朱琳 ChinaByte 8月21日消息,21日,有消息称华为因与前雇员所在公司存在商业纠纷,导致3名前华为雇员被拘禁长达9个月。ChinaByte记者与深圳华为取得联系,华为首次向外界表明态度,“王志骏、刘宁、秦学军是原华为公司光网络产品的研发人员,并与华为公司签属了保密协议,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华为称,2001年11月,王志骏、刘宁、秦学军等人分别以出国读书、读研为名先后辞职,并带走了华为公司的大量商业秘密,在上海成立了上海沪科公司。“沪科公司使用华为公司的光传输技术开发出与华为公司相同的产品,已销售到黑龙江佳木斯等地,该行为涉嫌侵犯华为公司商业机密。” 华为表示,2002年10月,华为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并且将本案的关键证据送交国家级权威鉴定机关进行鉴定,确定王志骏、刘宁、秦学军等人盗窃、使用华为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华为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犯罪事实。” 华为称,“公安机关依法对上述三名犯罪嫌疑人先后采取了拘留、监视居住措施。2003年6月,经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依法将王志骏、刘宁、秦学军正式逮捕。” 对于引起纠纷的SDH光传输技术,华为介绍说,自己于1995年开始研制开发,截止2001年10月华为已投入数亿元研发经费、1500多人的科研力量。“目前,华为公司光传输产品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并连续获得2001年、2002年国家科技进步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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