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五巨头联合成立“闪联”工作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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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 13:15 南方都市报 | ||||
饱尝标准之苦的中国企业开始尝试制定自己的标准。 土洋标准暗战数字家庭 6月25日,英特尔、IBM、索尼、微软、飞利浦等17家世界电子产品巨头宣布携手组建“数字家庭工作组”(DHWG),旨在共同拟订未来家庭电子网络新标准。 两周后,中国企业终于按捺不住了。7月17日,一个名为“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标准化(IGRS)”的工作组在北京揭开“面纱”,其核心任务便是制定信息共享标准。这个被命名为“闪联”的工作组的“始作俑者”是国内IT、家电五大巨头:联想、长城、TCL、康佳和海信。信产部科技司则是此次标准制定的主体单位。 中国科学院何新贵院士对记者表示,IGRS工作组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版无线/有线网络接入标准终于开始走向前台,一场家庭电子网络共享标准的“土洋对决”大战已经打响。 两个联盟暗中较劲 虽然工作组各成员企业均表示,IGRS标准的设立,与日前17家跨国巨头联合制定“家庭电子网络新标准”一事并无直接联系。但据记者对比了解,两项标准无论在设计思想、使用范围以及应用标准的制定手法上均有雷同之处。 据调查,17家跨国巨头在联合建立的行业标准基础上,更确定数字家庭设计指导原则,使各家公司可以开发出通过家中有线或无线的互联网络进行内容共享的数字家庭产品,包括个人电脑、电视、机顶盒、打印机、组合音响、手机、PDA、DVD播放机、数字投影仪和其他设备。 而IGRS工作组也承认,新标准将主要涉及未来数码产品、家电产品和电脑等IT产品之间随时“互联互通”问题。 有业内人士透露,其实国内企业之所以如此“仓促”推出IGRS,目的就是不要再在标准问题上“受制于人”。 英特尔中国总经理杨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IGRS工作组的任务与“数字家庭工作组”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强调支持多种信息设备、家用电器、通讯设备之间“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并创造出新的应用模式。 专利费模式可能摒弃 由于事关重大,各标准发起企业的首脑同时露面。联想总裁杨元庆、TCL董事长李东生、康佳总裁侯松容、海信副董事长夏晓东和长城计算机集团总裁卢明等行业巨子,均亲自登台,出面共捧这一联盟的诞生。此外,信产部副部长娄勤俭、国家发改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司副司长许勤和中科院院士何新贵等也都积极参与了此事。 但当记者询问五家企业在此工作组的分工、地位,以及是否将以“专利费”的形式延伸标准囊括的企业范围时,工作组对上述问题基本上采取了回避的态度。 康佳总裁侯松容对记者谈到,五个企业在工作组中是一个联合体,在开发研究新技术的同时,同样通过工作组来探讨企业之间联盟合作的问题。也希望有更多的企业加入到IGRS的标准联盟中来。 家电PC难免受冲击 对于未来面市的“数字家庭”的产品是否会对国内目前风行的家电PC造成冲击,业内人士看法不同。英特尔中国总经理杨旭认为,数字家庭产品与家电PC并不矛盾,因为家电PC同样具备了电脑的功能。 但一些业内人士对此并不认同,他们认为国内目前的家电PC价格多数都在8000元至1万多元,价格高昂不说,在传统显示器上的视听效果也明显不如传统家电、大屏幕彩电,高保真音响的视觉、听觉享受也是难以替代的。另外,国内的家电PC市场鱼龙混杂,一些厂商只是在产品中增加一块电视卡,就号称“家电PC”。 相反,“数字家庭”的产品避开了这个电脑难以解决的弱势问题,整合了电脑和家电各自的优势,可能将对目前火热的家电PC市场形成强烈的冲击。本报记者张浩孟旭东 记者观察 标准之争就是利润之争 参与“数字家庭工作组”的微软、诺基亚、惠普、飞利浦等企业都在各自领域内掌握着核心技术,由他们联合制定未来的数字家庭网络统一标准,无疑增加了其权威性和在业界实施过程中的可行性指数。 一旦这一标准在业界推广成功,世界各地的IT、家电、通讯企业就要在这个标准下从事生产。 业内人士认为,导致数字家庭网络标准难以统一的重要原因是标准背后的巨大利润。以往的经验证明,标准已经成为最重要的行业发展因素,谁制定的标准一旦为世界所认可,谁就会引领着整个产业的发展潮流,进而从中获得巨大的市场和经济利益。 虽然17家跨国企业联合工作组是非赢利性机构,制定的标准可能不会收费,但由于标准对企业的今后发展至关重要,跨国公司在制定相关标准时只要略向有利于自己技术的方向倾斜,就可以让在核心技术上受制于人的国内企业头痛不已。 何新贵院士更是直言不讳:“标准是一个国家实施非关税贸易壁垒的主要手段。”据悉,此次IGRS标准的制定也并非封闭于国际标准之外,IGRS协议将尝试在底层同国际上的一些基础协议相兼容。(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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