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普股东获得新权力 高层遣散费需股东大会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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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5日 12:14 eNet硅谷动力 | ||
【eNews消息】当地时间本周五,惠普公司表示,其股东已经通过了一项没有约束力的决议,要求管理层将高级官员的的解雇费提交股东大会,获得批准。 惠普公司称,它将考虑这一建议。据惠普公司称,这一建议在股东大会上以微弱优势获得通过。这也是今年通过的第二项有关“金保护伞”的决议,Tyco国际公司的股东上个月也通过了类似的决议。由于高层官员在离开公司时通常会收到数以百万计美元的遣散费,“ 国际员工服务联盟已经将该提议提交给惠普公司股东大会进行批准。前康柏公司的CEO卡普拉斯在离开合并后的惠普公司时获得了1440万美元的遣散费。佛罗里达州大学的金融学教授里特尔表示,从理论上说,这应当是董事会,特别是薪酬委员会的事,但由于董事会在这方面屡屡出现失误,有时还需要其它途径。 由于企业丑闻不断增多,股东支持企业管理的提案不断增多。据投资者现任调研中心的主管卡罗尔表示,2002年约有33%的与企业管理相关的股东决议被批准,2001年一数字为24%。尽管公司不一定要遵守股东决议,但越来越多的公司都开始遵守股东决议,她说,尽管这些决议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们反映了股东的要求,公司理应加以考虑。例如,EMC公司就根据股东决议在董事会中新增加了一名独立董事。 惠普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要求,当高级员工的遣散费超过其薪酬的2.99倍时,公司就应当寻求股东大会的批准。国际员工服务联盟表示,卡普拉斯的遣散费是其年薪的3倍。惠普公司曾表示,这一决议将影响其对有才干的管理人员的吸引力,而且很难执行。另外,如果在谈判过程中公开细节,将给薪酬谈判带来很大的困难。(高山流水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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