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公司武器的“十步一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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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0日 12:41 财经时报 | ||
金错刀 这是电影《英雄》中的“十步一杀”: 无名的四周是成捆的竹简,无名拿出一根竹简标出记号,示意是秦王心脏部位。无名回身迈步,数好步数,正好十步!然后拿一把竹简撒向空中。无名出剑!几乎没有声音!鞘 剑──中! 这招“十步一杀”用在分析企业核心竞争力上,也同样合适。 《哈佛商业评论》在1990年前一篇题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文章,成了该杂志被转载率最高的文章之一。这篇由普拉哈拉德(Prahalad)和哈默(Hamel)撰写的文章认为,核心竞争力是指,不管一个企业在结构上有没有竞争优势,只要它在少数技能或者知识领域出类拔萃,就可以实现成功。 2月21日,在IBM的“又一场IT的革命”发布会上,IBM大中华地区董事长及首席执行总裁周伟焜演讲时认为,中国企业面临的挑战之一——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生产力成为当务之急。为了把握未来的力量,IBM推出了新的“十步一杀”:e-business on demand(随需应变的电子商务)。 无独有偶,2002年年底,在一个“高层管理者终身学习与发展”会上,光华管理学院的副院长、经济学家张维迎,就中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发表了一些看法,他认为:对中国企业来讲,过去的一些核心优势,比如体制上的优势正在消失,中国企业和西方企业面临的环境也越来越类似,现在,竞争越激烈,你的竞争力越依赖你的核心能力,现在许多企业已开始重新定位自己的主业。 张维迎认为,竞争优势取决于你的竞争资源的独特性: ——偷不去(不可模仿性,产品与工艺不同); ——买不来(不可交易性); ——拆不开(资源的互补性); ——带不走(资源属于企业而不是个人); ——溜不掉(核心资源的不断开发)。 在中国,谈论核心竞争力也曾成为总裁、CEO挂在嘴边的话题。尽管如此,根据知名调查公司麦肯锡的调查,大多数企业管理者不能肯定究竟什么才算是核心竞争力。为此,麦肯锡的咨询专家对核心竞争力进行了如下定义: 核心竞争力是群体或团队中根深蒂固、互相弥补的一系列技能和知识的组合,借助该能力,能够按世界一流水平实施一道多项核心流程。 该定义排除了以往常被组织称为“核心竞争力”的很多技能或特质。专利、品牌、产品和技术都不能算核心竞争力;战略规划、灵活应变和团队协作,这些内涵广泛的管理能力也不能算核心竞争力;质量、生产率、客户满意度等高标的企业主题,更不能算核心竞争力。 调查一些跨国公司会发现,他们大都是善用“十步一杀”公司武器的高手,他们是核心竞争力的佼佼者吗?他们最锋利的地方何在?至少,有四大致命元素不可忽视: 1.拥有最卓越、并可持续的核心技能; 2.拥有最佳的业务一线实施能力,麦肯锡把业务一线事施能力定义为:交付产品或服务的独特能力,产品和服务质量能达到顶尖的工作者在理想状态下所能产生的最佳水平; 3.掌握先行一步的企业远见; 4.将洞察力转化为商业成果,没有将洞察力转化为商业成果的例子倒不少,比如,图形用户界面本来是施乐发明的,但施乐却没有把它转化为商业成果,却被苹果公司和微软抓住了机会。 “十步一杀”的锋利,来源于刺客无名超人的“远见”——刺秦。但无名最后却放弃了“刺秦”的实施,这在企业界人士看来,不仅是一个天大的遗憾,而且大失职业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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