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电脑三包维修人员需持证上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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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4日 11:04 赛迪网 | ||
【赛迪网讯】为了贯彻《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信息产业部令第24号)和《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六号),信息产业部发文要求(信部科[2002]467号《关于微型计算机商品和家用视听商品维修人员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通知》),从2003年5月1日起,从事“三包”期内微型计算机维修和家用视听产品维修的人员,一律持信息产业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授权颁发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电脑、家用视听产品等家电“三包”规定已于200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为了规范当前电脑与家电市场,用法律法规形式对生产商、经销商和维修部门应担负的责任等做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定,对消费者和生产商,特别是广大用户依据“三包”维权,也提供了最大程度的保护。但是三包规定执行一段时间来,有关部门发现,电子信息产品维修服务单位和维修服务从业人员良莠不齐,因此依法规范电子信息产品维修服务从业人员资质十分必要,给贯彻实施“三包”规定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据了解,为了加强电子信息从业人员管理,信息产业部与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近期还将出台一系列的从业人员上岗资质规定,如手机维修人员上岗资质要求、综合布线人员上岗资质要求等。 《关于微型计算机商品和家用视听商品维修人员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通知》原文将随后刊登,广大读者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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