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销DVD明年也要缴专利费
每台折合人民币约100元,价格上涨已成定局
本报讯继中国出口DVD相继向国外企业缴纳专利费后,国外企业再次提出要求:从明年1月1日开始,在国内生产的中国DVD产品也要开始缴纳专利费,6C、3C、1C和MPEG等合计收 费12至13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00元。目前有关收费额度、收费日期的谈判正在进行中。继今年出口DVD被迫涨价之后,明年内销DVD机价格恐也难免上涨命运。
日前,上广电集团、创维集团、新科电子相关人士均确认:收费日期暂定从明年1月1日开始,但由于一些法律问题尚在讨论中,最后的日期还不能确定。但内销DVD收费大局已定,且明年一定会开始执行。届时,DVD机价格难免有一定幅度上涨。可以参照的价格是,出口DVD价格至今已上涨百元以上。
据悉,国外企业专利收费的具体要求是:在2002年12月31日之前生产、在2003年1月1日之后发生交易的,可不交专利费;但在2003年1月1日后生产并在市场发生交易的必须缴纳专利费。相关人士透露,国外企业之所以采取先收取出口产品专利费的方式,并不是要放弃内销专利的收取,而是因为中国DVD出口企业数量多、摊到每家的出口量又不大,有利于分头解决,减轻谈判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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