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7日电(记者王雷鸣 邬焕庆)我国公安机关今后将以打击和查处侵入重点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故意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等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加大侦查工作力度,切实遏制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
这是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局长李昭今天在公安部有关“红色代码Ⅱ”病毒 情况通报会上所做的上述表示。
李昭说,随着我国互联网络的逐渐普及和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信息网络安全已经和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和个人安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近期肆虐全球的 “红色代码Ⅱ”病毒给我国信息网络带来的影响和危害是比较严重的,造成了一些网络不能正常运行、甚至瘫痪。虽然目前受到感染的重点单位信息网络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基本恢复了正常运行,但这次病毒疫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信息安全的警钟,而且随着信息网络的普及发展,计算机病毒和黑客造成的危害将越来越大。对此,全社会都要引起高度关注。
有关专家指出,对计算机病毒和黑客的防治是一项长期的、社会化的工作,一方面需要公安机关加强对计算机安全的监察、管理、查处,另外还需要在社会上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高网络运行单位、使用单位和广大用户的守法意识和网络安全防范意识,更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关心、配合公安机关作好打击网络犯罪工作。
据了解,近年来,公安机关依法对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查处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实施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并积极贯彻“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严厉打击计算机违法犯罪,加大信息网络安全防范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制定、颁布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等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各地公安机关开展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安全员培训等工作。近期还针对“红色代码Ⅱ”病毒发作暴露出来的问题,各地公安机关开展了防计算机病毒、反黑客攻击的安全检查。这些措施严厉打击了与计算机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
李昭说,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公安机关将加紧推进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在条件具备的重点省区市建立以网络安全应急报警中心为龙头、以信息安全服务行业为技术服务支撑的维护网络安全、打击网络犯罪的社会联动机制;将以贯彻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为重点,指导信息网络应用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护制度,使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他强调,公安机关今后将加大侦查工作力度,对任何故意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网络等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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