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不挖角协议:硅谷“君子之约”的罪与罚

2013年01月24日 16:08  创事记微博 作者:彦飞  
“互不挖角协议”对大公司好处多多,却损害了雇员的利益。“互不挖角协议”对大公司好处多多,却损害了雇员的利益。

  2007年8月的一天,时任Palm CEO的爱德华·考利甘(Edward Colligan)接到了苹果CEO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打来的一个电话。当时,苹果刚刚发布第一代iPhone,可谓风光无限。乔布斯的意思直截了当:他希望Palm不要再挖角苹果员工了。

  这位苹果创始人甚至提议,两家公司应当签署一份协议,以避免这种尴尬再度发生。如果Palm拒签协议,那么苹果将以侵犯专利权为由起诉Palm。

  考利甘对于乔布斯的霸道行为颇为不满。他给乔布斯发了一封Email,指出这种“互不挖角协议”是非法的。此外,如果苹果挑起专利战争,那么Palm也将动用手中的专利展开反击。这样一来,两家公司除了养肥了一群律师外,将一无所获。

  乔布斯很快回复了一封措辞更加严厉的邮件。他的意思是:

  1、这件事并不仅仅是几个苹果员工跳槽到Palm那么简单。苹果为了招聘这些人,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

  2、至于“养肥了一群律师”,众所周知,苹果与Palm的资金实力不在一个层次上。

  3、至于Palm手中的那点儿专利,那是明基从西门子手中淘来的鸡肋货色,然后又转手卖给了Palm。苹果根本不care。

  乔布斯在邮件中特别指出:为了阻止挖角,苹果什么都敢做。

  这件事如何了局,我们不得而知。Palm已于2010年被惠普收购,而乔布斯也在2011年去世。然而,科技巨头之间的“互不挖角协议”却远未曲终人散。事实上,早在2006年,乔布斯已经为这类事情与时任谷歌CEO的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展开交涉。他在一封Email中写道:

  “埃里克,我听说谷歌新成立的手机软件部门(注:也就是后来的Android部门)正在从苹果iPod部门疯狂挖人。如果这是真的,你能否叫停这种做法?”

  谷歌显然要比Palm更“识大体”。1个小时后,施密特得到人力部门的报告,称那个试图挖角苹果的家伙已经被停职了。但施密特对这件事忐忑不安,他在一封Email中说:“这件事最好不要在纸面上进行,以免被人抓住把柄,告上法庭。我有点儿拿不准。”

  无独有偶,英特尔CEO保罗·欧德宁(Paul Otellini)也曾表示,他希望“互不挖角协议”只停留在口头上,不要写在纸面上,更不要闹得世人皆知。

  不过,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苹果、谷歌、英特尔和Adobe等几家公司之间达成“君子之约”,很快就在科技圈内传开,并引发了一些人的不满。本周,五名科技界人士将上述几家公司告上法庭,称其“密谋削弱竞争”,以压低员工工资。在法庭的要求下,几家巨头之间的约定才被公之于众。

  事实上,早在2010年,美国司法部已经对这几家公司展开反垄断调查,并最终达成决议:苹果、谷歌、皮克斯、英特尔、Adobe和Intuit等六家公司不得签订任何妨碍竞争的协议,尤其是那些阻碍“无预约电话”(cold calling,指猎头不经过预约,直接与挖角目标联系)的协议。

“互不挖角协议”涉及企业的关系“互不挖角协议”涉及企业的关系

  对科技公司而言,“互不挖角协议”有很多益处。顶尖人才数量有限,是每家公司竭力招揽的对象。在硅谷,谷歌、苹果等公司员工的平均年收入约为10万美元,明显高于美国平均水平。如果某家公司为了挖人,不惜开出远超行业标准的年薪,不仅会引起连锁反应,导致各家公司忙于挖角,团队动荡不安,也会导致整个行业的人力成本水涨船高。因此,签署一份“休战协定”很有必要。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谷歌、英特尔等公司高管明知此举有违法律,也要冒险为之。

  但从雇员角度来看,不允许别人“挖角”,显然不利于自身的长远发展。如果其他公司无法提供工作机会,那么雇员将被捆绑在一家公司里,无论是工资待遇,还是发展机会,都会受到极大限制。此外,如果人才不能相对自由地流动,那么他们的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将不再多元化,新的想法将很难涌现,时间一长,硅谷的创新文化和生态系统将遭到破坏。

  美国司法部的看法则是:“科技行业迫切需要拥有卓越技能的人才。而科技公司招募这类人才的主要方法之一,就是借助‘无预约电话’,直接从其他公司挖角。只有这种竞争形式不受限制,人们才能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

  不过,考虑到美国司法实践的纷繁复杂,尽管美国政府和硅谷人对于“互不挖角协议”存在颇多不满,在可预见的未来,硅谷巨头的“君子之约”仍将存活在阴影中,成为科技圈“不能说的秘密”之一。

  (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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