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准入”在即低速电动车企曙光乍现

2014年11月27日 04:53   第一财经日报 微博    收藏本文     

  杨海艳

  “很明显,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对整个新能源行业都是一个好消息。”山东某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11月26日,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这意味着,汽车行业期待已久的新能源准入“闸门”将在不久的将来正式放开。

  根据“征求意见稿”,新建独立法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下称“新建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关境内注册;在技术能力上,其首先必须具备有3年以上纯电动乘用车的研发基础,掌握整车控制系统、动力电池系统、整车集成和整车轻量化方面的核心技术以及相应的试验验证能力,并拥有纯电动乘用车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与此同时,还必须拥有整车试制能力。在售后能力上,上述新建企业必须能对纯电动乘用车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等核心部件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承诺,并有完善的销售和售后体系。

  不仅如此,国家相关部门还将对新建企业实施退出机制,并明确表示,经核准的新建企业,5年内拥有核心技术的投资主体发生重大变化或被其他企业兼并重组的,必须重新办理核准。

  从上述列出的种种条件来看,此次准入的开放,其直接受益者将依然是汽车行业生产企业,而并非是之前业界传言的互联网生产企业或者是单纯的资本投资方,这也证明了国家86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监理咨询专家组组长王秉刚的说法,此前其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强调,“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准入,并不是‘放宽’,也不是降低门槛”,而是“为了给更有激情和干劲的企业一个机会,但前提是这些企业必须有实力、有能力来做这件事”。

  “从上述标准来看,部分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将很有可能获得准入。”汽车分析师封士明认为。上述准入的基础条件,无论是研发基础、试制能力以及售后保障,部分优质的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都具备。而针对车型的具体技术指标,也并不是那么难以达到。

  按照上述征求意见稿,获得准入的生产企业的试制样车必须达到多项技术指标,其中,车长≤4000mm、座位数<4座的车型其最高车速将达到100KM/H,续航里程将达到100~150KM,而车长大于4000mm、座位数为4~5座的车型,最高时速必须达到120KM。

  “如果看现有的低速电动车产品,肯定达不到这个标准,但部分企业将推出的新产品,也都在朝着这个指标努力。”封士明告诉记者。

  记者获得的一份资料显示,河北某家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2015年将上市一款乘用车产品,其最高时速和续航里程分别达到120KM以及150KM。上述山东某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负责人也告诉记者,其生产的纯电动物流车已经进入工信部新车目录,最高时速已经达到107KM,“目前我们的乘用车产品虽然还没有能达到120KM的,但明年适当在技术做一些提升也是没问题的。”据其介绍,国家的这个标准也是卡着目前行业的技术水平来制定的,“之前国家相关部门对很多企业,包括低速电动车的生产企业都进行了调研,所以这个标准并不是凭空来的”。上述负责人表示。

  虽然国家出台了征求意见稿,到底会有多少家能获得准入呢?去年年底工信部部长苗圩曾表示,国家最终可能将只会放入一两匹“黑马”,目的是搅动新能源推广的这池“水”,调动现有企业的活力。如果按照这“一两匹”的数量,那么对目前虎视眈眈的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来说,其前景也难言乐观。在此之前,曾有观点认为,国内最大的零部件生产企业之一的万向集团将是最有实力的种子选手。近年来,通过频繁的海外并购,万向在电芯、电机以及电池等核心领域都具备了系统的技术储备,与此同时,在此之前,其还获得了新能源专用车的生产资质,而借助于一汽海马的品牌生产的普力马纯电动汽车,也已经在杭州的出租车市场运营多年。

  不过,不管是谁最终获得市场准入,无疑都将进一步助力新能源推广目标的达成。按照计划,到2015年,国家试点城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量将超过30万辆,而截至今年9月,完成比例仅为11%左右,悬殊巨大。

文章关键词: 新能源电动车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