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9日讯 记者黄洁 因认为搜狐公司在新闻发布会上及经营的网站上称“今日头条”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今日头条”移动设备新闻客户端应用程序的开发者、经营者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将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商业诋毁行为、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已受理此案。
字节公司诉称,“今日头条”是否存在侵权,是一个法律上尚未界定的问题。搜狐公司在司法机关判决之前,宣称字节公司侵权,侵害了字节公司名誉权。
搜狐今日头条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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