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要求查处苹果“霸王”条款

2013年03月29日 02:39   新京报 微博   

  新京报讯 (记者廖爱玲)针对中消协和3·15晚会曝光的“苹果”售后维修服务问题,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对外表态称,已向全国工商系统发出通知,要求对“苹果”等电子产品加大市场监管,查处存在的不公平“霸王”条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介绍,这是由工商总局市场司专门发出的《加强对苹果等电子产品企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执法监督的通知》,对“苹果”等电子产品企业的合同监管,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工商总局昨天介绍,2012年年初以来,全国工商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对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江苏、青岛等地工商局就针对“苹果”公司《iPhone维修报告》中存在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问题,对相关授权服务商进行了行政处罚。

  而在2012年下半年,国家工商总局责成上海市工商局约谈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予以行政指导。经上海市工商局先后10余次与“苹果”公司沟通,督促其对维修合同中存在问题的格式条款进行修改,促使“苹果”公司将最新修改的《苹果维修条款与条件》公布至其官方网站。

  此次3·15曝光后,工商总局要求全国工商加强电子产品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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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苹果被诉专利侵权

  据新华社电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7日就上海智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苹果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进行预备庭审理。

  智臻网络诉称,经对比分析,苹果贸易公司在中国大陆市场大规模销售的iPhone 4S上使用的Siri非法使用了智臻网络的专利技术,其实现方案落入其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苹果贸易公司称,其仅仅是销售产品,不包含技术方案的使用,并没有侵犯涉案专利权。对于苹果方面申请中止此案审理,法院当日未予准许。

(原标题:工商总局要求查处苹果“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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