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板垄断案顺利结案:9家彩企为“截款”辟谣

2013年01月11日 01:19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吴文坤 发自北京

  发改委日前对三星、LG、友达等境外面板企业涉嫌价格垄断作出处罚,令其向相关电视企业退还1.72亿元,然而随后传出的“退款遭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截留”消息掀起了轩然大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昨日(1月10日)接受媒体采访时称,6家境外液晶面板企业已将1.81亿元罚没款全额上缴,液晶面板价格垄断案顺利结案。

  与此同时,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官方网站昨日刊登了9家国内彩电企业发布的联合声明称,目前,1.72亿人民币退款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彩联)已经全部收到,由9家彩电企业予以使用和支配。

  不过,家电行业专家刘步尘向记者表示,“款项最终到企业账上”,上述截留事件才能算是尘埃落定。

  1.81亿罚没款已上缴中央国库 /

  国家发改委本月4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对六家境外企业韩国三星、LG,我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实施液晶面板价格垄断的查处意见。

  根据发改委的调查,在2001年至2006年的6年时间里,上述企业在我国台湾地区和韩国共召开53次“晶体会议”。在中国内地销售液晶面板时,涉案企业依据晶体会议协商的价格或互相交换的有关信息,操纵市场价格。

  发改委提出制裁措施,责令涉案企业退还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没收3675万元,罚款1.44亿元,经济制裁总金额3.53亿元。这也是迄今为止中国开出的金额最高的一张价格违法罚单。

  昨日最新的消息显示,六家涉案境外企业已将1.81亿元罚没款,其中没收3675万元,罚款1.44亿元,于1月9日前全部缴到财政部2012年12月26日指定的物价罚没收入账户,上缴中央国库。

  与此同时,6家涉案面板企业均表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至此,液晶面板价格垄断案顺利结案。

  “辟谣”之后 退款如何分配?/

  除了上述罚没款1.81亿元已经上缴中央国库外,退还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的1.72亿元被“截留”的说法一度让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陷入了舆论的广泛质疑。

  此前,有媒体报道引述“国内一家彩电企业相关人士”的说法称,在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视像协会)秘书长白为民主持的一次会议上,白为民表示面板企业的退款已有50%到账。这1.72亿元的退款中,50%协会留用,50%返还给受损企业。但之后又决定退款全部留作经费和行业基金,用来给中国企业进行专利保护和反垄断保护,进而得出“协会全额截留退款”一说。

  对此,视像协会和中彩联有关人士予以否认,但基于两者之间的关系,还是让舆论有了猜测的空间。

  资料显示,中联彩受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的直接指导。同时,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秘书长白为民还是中彩联董事长和法人代表。

  1月8日,白为民对外表示,经由9家彩电企业商议并达成共识,这笔1.72亿元退款已到中彩联账户,不存在协会截留问题。昨日,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更是在其官网上发布了 “关于液晶面板反垄断有关情况联合声明”,长虹、创维、海尔等9家企业表示,“我九家彩电企业所获得的退款全部委托中彩联受理”,“目前,我九家彩电企业获得的1.72亿人民币退款中彩联全部收到,已完成法定退款程序”,“九家彩电企业获得的1.72亿退款由我们九家彩电企业予以使用和支配”。

  事情发展至此,在业内人士看来却并没完。

  “这个款项没有到企业账户上,这个事情就不能算 ‘尘埃落定’。”刘步尘认为,如何分配款项并不难,“当初各个企业的 (量)怎么测算出来的,现在(这笔钱)就可以怎么分配。”

  不过,全国消费电子渠道商联盟秘书长吴咸建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则表示,这笔款项应该集中管理,针对平板电视的消费者设立一个基金,或者在彩电产业的技术创新上设立一个扶持基金。

  根据发改委的公告,上述6家涉案企业已经作出承诺,今后对我国彩电企业内销电视提供的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吴咸建认为,在当初面板价格垄断期间,国内的彩电企业已经将相关成本转嫁给了消费者,因此,消费者才是最终的受害者。已经超过保修期的消费者,可以通过上述消费者基金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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