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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英特尔等七公司被诉非法共谋不挖角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20日 00:39  新浪科技微博

  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4月20日凌晨消息,美国法官周四作出判决称,苹果、英特尔、谷歌(微博)及其他四家科技公司必须面临一项反垄断诉讼,这项诉讼称其非法共谋不相互“挖角”彼此的员工。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何塞地区法官露西·科赫(Lucy Koh)否决了这些公司有关驳回上述反垄断诉讼的请求,这项诉讼是根据联邦政府谢尔曼反垄断法和加利福尼亚州反垄断法案《卡特赖特法》(Cartwright Act)而提出的。

  科赫在周三晚间作出判决称,这些被告中“Do Not Cold Call”协议(用来防止互挖人才的协议)的存在“对一种貌似可信的推断形成了支持,即(这些公司的)高层曾就这些协议展开谈判、达成共识和进行监督”。她进一步指出:“事实表明,这7家被告公司曾秘密达成6份完全相同的、时间期限为两年的双边协议,这表明这些协议是共谋的结果,而并非出自巧合。”

  本案中的其他四家被告公司分别是Adobe、迪士尼旗下部门皮克斯(Pixar)、报税和财务软件开发商Intuit和Lucasfilm动画工作室。科赫驳回了根据加利福尼亚州不公平竞争法而提出的一项诉讼。

  被告公司的代表律师均尚未就此置评。原告律师约瑟夫·萨维利(Joseph Saveri)则表示,这桩诉讼案仍将在2013年6月进行审理。本案涉及的所有7家被告公司的总部都位于加利福尼亚州。

  这项集体诉讼是由5名软件工程师发起的,他们指控上述七家公司串谋通过消除劳工竞争的方式来限制员工薪酬和工作流动性,从而给员工带来了数亿美元的损失。所谓“集体诉讼”(class-action),又称“集团诉讼”或“群体诉讼”,最早产生于英国,是主要适用于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人数众多的一种诉,而“人数众多”的标准一般是指在十人以上。

  这项指控与美国司法部在2010年提出的诉讼类似,当时该部与被告公司就反垄断调查达成了和解。被告公司在与司法部达成和解时并未承认犯有任何过失,只是同意不再采取措施来限制员工竞争。

  苹果已故联合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曾在2007年给谷歌CEO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发电子邮件,起因是当时谷歌聘用了苹果的一名工程师。乔布斯在信中表示:“如果你们公司的招聘部门能停止这样做,那么我将会感到非常高兴。”随后,施密特将这封电子邮件转发给了多名谷歌人员,询问是否能“停止这样做”。

  到最后,谷歌人事部门主管称,招募了苹果工程师的职员将被解聘,并表示:“请代我向乔布斯致歉。”(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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