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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亚马逊与苹果模式无法复制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27日 16:04  IT时代周刊

  李 易: 1976年生,祖籍开封,成长于南京。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创业公社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数字中国联合会常务理事,多家上市公司及高科技园区特聘产业顾问,2010中国信息产业年度新锐人物。

  11月27日上午,我在北京做了一场主题报告。“岁月是一把杀猪刀,”这是我的开场白,台下不少领导抿嘴偷笑。显然,这句网络流行语用在中国互联网业界恰如其分。回顾中国互联网十几年来,发展模式从未有过本质的变化,一个是免费打死付费,另一个是拷贝打死原创,并且,这条老路似乎还会继续下去。

  不过,面对亚马逊(微博)、苹果,中国互联网业界的拷贝大法彻底失灵了。

  不妨先来看看亚马逊。谁一直在自我标榜“中国版的亚马逊”?汉王、盛大、当当(微博)等不乏其人。目前来看,学得最像的非汉王莫属。不过,在岁月这把犀利的杀猪刀面前,曾经中小板块的股王已被打回原形。

  为了直观起见,在现场大屏幕上,我打出了一张股价走势图,顿时,全场一片寂静。曲线图清晰地告诉我们,去年三月份上市的汉王在去年五月份达到股价最高峰175元人民币,而今年十一月份,其最新股价已跌至15元人民币。

  对汉王创始人刘迎健大叔而言,从辉煌到冰点,仅一年半而已。

  难道,刘迎健只是一个走了狗屎运的无能之辈?我想,谁也不敢这么说,谁也没有资格这么说!在我眼里,他是个英雄,一个悲剧式的英雄,因为他选择了一个在中国大环境下根本无法复制的对象。

  为何这么说呢?很简单,亚马逊的本质是卖内容而不是卖硬件,说得更白一点,亚马逊的本质就是卖硬件亏本,卖内容挣大钱。所以,我们看到,无论是电子书阅读器Kindle还是平板电脑KindleFire,都是以低于成本在销售,但是即便如此,业界普遍预测,围绕着Kindle,亚马逊今年的营业收入将会超过50亿美元,毛利将超过10亿美元。

  汉王要做“中国版的亚马逊”,志向高远,但是,在中国当下的大环境里,汉王只能通过销售硬件来获取利润,与此同时,其电子阅读器的内容,则必须近似于免费提供,如此一来,它早已和亚马逊南辕北辙,只剩下一张貌合神离的臭皮囊!

  接下来,我们再来说说苹果。谁又一直在自我标榜“中国版的苹果”?不计其数!那些跳梁小丑之徒,我都懒得一一列举了。在我看来,值得一提还是当属联想。不过,在岁月这把杀猪刀面前,柳传志和杨元庆曾经的豪言壮语现在也已被打进了十八层地狱。

  关于“豪言壮语”的内容,请诸位自行谷歌或百度一下,在此就不多作赘述了,我想更多地谈一谈联想与苹果商业模式的天差地别。

  日前,全球互联网界最知名的风险投资公司KPCB发布了一份关于全球互联网趋势的分析报告,其中,执笔者玛丽米克(号称是华尔街互联网女王)列出了一张主题为“全球前二十五大互联网公司”的图表。令人震惊的是,苹果赫然高居榜首,位列全球第一大互联网公司。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这个排名分明映射出了苹果三级跳式的演进,从最早的先锋级个人电脑公司到引领潮流的消费类电子龙头,再到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公司。无可辩驳的是,iTunes和AppStore不仅极大地推动了硬件产品的销售,同时为苹果贡献的营业额和利润占比率也越来越高。

  那么,试问联想如今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呢?我想,成立了二十二年的联想如今在业界乃至公众心目中的印象,别说互联网了,恐怕距离消费类电子都不小。

  这就是联想和苹果在商业模式上本质的不同,基于这样的不同,纵使可以复制产品的外观、设计,甚至名称,但依然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在主题报告的最后阶段,我做了一个现场小调查,结果显示:有接近70%的听众拥有Kindle、汉王等品牌电子阅读器,只有不到5%的听众下载过付费电子版图书;有接近80%的听众拥有包括iPod、iPhone、iPad、iMac等在内的苹果产品,只有不到2%的听众下载过付费应用。

  窃以为,这就是中美消费科技型企业存在本质差别的根源。换句话说,绝非汉王、联想无能,只怪中国消费者“吃硬不吃软”!

  最为关键的是,大部分中国消费电子厂商硬件还做得不到位,软件在国内卖不动,从而导致国内厂商只能通过卖硬件盈利,如此一来导致产品价格过高,与苹果、亚马逊竞争处于不利。难怪国内厂商大骂苹果、亚马逊控制了定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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