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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创富”遭质疑 四项建议治顽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7日 01:57  第一财经日报

  刘宝强

  9月6日,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席涛联名发表了《对创业板公平和效率缺失的反思》博文。在博文中,三位教授认为创业板推出10个月来所产生的严重“三高”超募与“造富”现象引发的公平和效率缺失,并提出了四大建议。

  曹凤岐表示,创业板本来就是要给创业企业提供继续发展的资金,这个时候应该是投资者、市场、企业、中介机构说了算,不适宜继续跟主板一样实施审核制。因为审核制导致创业板发行太慢,造成创业板“三高”:高市盈率、高发行价、超高额募集。

  “如果只是让有些人去找一个项目迅速暴富,不公平。”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吴晓求在9月5日举办的“资本市场20人论坛”上表示。

  刘纪鹏等三位教授在博文《对创业板公平和效率缺失的反思》中认为,“三高”超募导致创业者创业效率下降,监管机构监管效率下降,创业板造富导致股市公平缺失。

  三位教授在博文中建议管理层,第一,要尊重创业板低门槛制度,推行在创业板上市企业规模市场化前提下的个股市场化询价发行制度。第二,将发行审核权下放至交易所,通过提高供给量,扩大创业板上市企业规模来调节发行价格,让发行上市不再成为稀缺资源,通过调整发行节奏和规模来使市场化的询价范围达到合理,从而抑制“三高”和超募问题。第三,进一步加大承销商和保荐代表人责任。第四,创业板IPO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应降到50%以下。

  三位教授认为,“三高”现象降低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创业者的激情。百家创业板公司平均每家超募4.8亿元,若这4.8亿元为规避风险,均规定存于指定账号坐收资金收益,那么按目前各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为大户理财平均年化收益率5%~8%计算,一年可创利2400万~3840万元,以百家上市公司平均股本为9300万股计,则平均每股盈利0.26元~0.41元。以至于创业板公司不用努力便可坐享收益,创业板成了不创即富板。

  截至2010年8月6日,创业板开通10个月,公开发行并上市100家企业,平均发行市盈率67倍,平均发行价每股33元,平均每家企业超募4.8亿资金,超募比高达210%。同时,公开发行一完成就造就324名亿万富翁和39个十亿级富翁家族以及与创富过程相伴随的33名高管的频繁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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