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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下北京员工不满离职补偿协议围堵公司大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7日 06:04  新京报

  不满协议补偿 松下员工堵厂门

  要求提高标准;公司称后天确定解决方案

  张汉宇

手拿“钱少”牌子的男子向厂区内张望。昨日,因不满协议离职,400余位松下员工堵在厂门口讨说法。
手拿“钱少”牌子的男子向厂区内张望。昨日,因不满协议离职,400余位松下员工堵在厂门口讨说法。(本报记者 王嘉宁 摄)

  本报讯 (记者 张汉宇) 前日,因不满公司提出的“协议离职”补偿,松下部品(江门)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简称松下北京公司)的400余名员工围堵公司大门,阻止日方领导人员离开。昨日,松下中国回应,补偿符合法律规定,将与员工进一步沟通。

  昨日中午,位于天竺空港开发区A区的松下北京公司大门紧闭。400多名工人聚集在大门外,大门上方贴有“一年2万元”的标语。

  公司员工小张17岁就到该厂工作,至今已有10年工龄。“我的青春都耗在了这厂子里,现在说不让干就不让干了。”小张说,10天前他和同事听到公司将关闭的消息,前天开始,公司领导就陆续找他们谈离职补偿一事。

  多名员工证实,公司开出的补偿标准为工龄×(个人月平均收入+厂职工月平均收入),另外每人还将得到11600元的补助。员工们称:“按照这样的标准,我顶多能领到5万多块钱的补偿。”将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拿到的补偿金是普通员工的数倍。他们认为,公司的补偿应该是每位工人每年2万元再乘以工龄。

  因不满补偿标准,400多名工人从前天下午就离开工作岗位,自发聚集到工厂门前。

  昨日,松下中国相关负责人表示,因订单的减少,公司将招募有意愿的员工进行协议解除。补偿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又增加了一定的额外补偿。公司将继续保持诚意向员工进行说明,“最终的解决方案将在29日确定。”

  说法:协议应约定职工善后事宜

  北京博盟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安春表示,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可以采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应对职工善后事宜进行全面约定,且得到有效执行才能生效。

  侯安春说,如协商内容违背员工意志,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并违背相关法律和强行法规,则该协商内容无效。员工可以向所属的工会及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解除协议,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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