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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意大利作者和出版者协会联络部主任菲利普·加斯帕罗演讲。(胡秀岩/摄 新浪科技)
10月27日至28日,由国家版权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北京版权局和北京朝阳区人民政府承办的“2008国际版权博览会”在北京举行,同期还召开了为期两天的由国家版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主办、中国新闻出版报和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承办的“2008国际版权论坛”,本届论坛的主题是:“版权创造财富”,新浪科技独家直播该论坛。
图为:论坛第二天,意大利作者和出版者协会联络部主任菲利普·加斯帕罗演讲。
以下为实录:
姜军: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
我们现在开始最后一个议题“数字环境下版权保护的新问题”,我是中国新闻出版报社的姜军。
俗话说“好戏在后头”,我们把这个议题放在最后,正是因为我们看到的数字环境下版权保护是未来版权保护的一个重要的方面,这是版权保护未来的希望所在。
首先,有请意大利作者和出版者协会联络部主任菲利普·加斯帕罗先生上台。
菲利普·加斯帕罗:女士们、先生们,首先我要代表其他的发言人表示感谢,感谢这次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中国国家版权局组织的如此成功的论坛。
意大利作者和出版商协会在新技术领域,也是研究了很多关于版权广泛的合作和研究。而且,我们从1991年开始,中国国家版权法首次通过批准,以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也成功加入到了国际作曲者协会,这是在1882年成立的全球性的协会。这对于中国的著作权协会和其他的机构而言,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组织。在1991年的时候,中国首次通过了自己的版权法,这意味着我们跟中国版权界的合作也是有了一个相应地法律框架。
下面,我想跟大家来介绍一下今天下午我发言的主要内容。第一个是版权在互联网环境中的作用。版权是创意产业和知识产权的实用价值,而且它也是我们今天实体经济中的货物、产品生产的最根本基础。我们要牢牢铭记权利是来自第一道德和脑力创作的经济回报,而版权的确立本身则是通过多年的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推动,其结果是在旧经济发展过程中导致社会和立法支持的一致性。
然而,版权作为旧经济发展中的实用价值而获得认可,总是与数据存储媒体或实物产品,如塑料光盘、CD和书籍等的创造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创作的经济价值随着产品所固有的商业价值的出现而应运而生。
在旧经济向新经济转化过程中,随着新数据压缩技术的引进,存储媒创造及其网络传输水平的丧失,脑力创造由于网络国际化的缘故而导致自身的保护和控制水平被逐渐削弱。
如果我们考虑一下这个问题的商业层面,我们认为互联网最大的价值在于它能够给予每一个国家的经济体系,以及逐渐地促进一个国家形成新的企业家精神。那么,这种企业精神的特征主要是低成本的技术和高盈利性,以及高竞争性所促成的经济发展。那么,这些目标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支持下可以得以实现。而且,有必要可以通过产业重组来实现,换句话说,互联网已经刺激了新商业模式的产生。
相反,如果我们面临的问题涉及权利和版权在新环境中应用的话,那么我们今天正面对着大量管理方面的课题。为什么这样说呢?主要是因为我们需要将更为先进完备的设备技术与认证应用于音乐、电影和同移动电话内的所有数据等领域的技术所出现的问题结合起来。通过不同的波段或信号,比如说卫星、电视、电缆和互联网等,对不同应用范围进行内容切换。内容的多样化面对大众公开。在缺乏对采购进行管制的特定规则的前提下,内容容易达到最新创业主题的要求。监管体系随着技术革命而变缓。因此,版权概念本身和意义在新旧经济体制过度的第一年就已经面临被削弱的趋势,这个阶段是在1996年到2007年期间。
第二部分是版权体系如果能够作为有效的工具来帮助创作者和用户达到国际和国内水准呢?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新的商业模式不断地出现,但是这些新的模式导致了版权持有者和市场面临了巨大的挑战,版权持有者的许可证制度不得不满足新的要求,它往往不能抓住信市场的发展的潜力,甚至有时孤注一掷,反而抑制新市场的发展。创作者往往遇到会议上和组织中出现的实质性问题,从而延迟产业重建的启动时机,因而导致不良的后果。
今天,我们可以证实,随着新许可证制度或有关产品入网新条例的推行,对于那些与市场同步的人来说,已经在调整他们的制度,并由于产品遥遥领先而获得经济版权或经济补偿的认可。比如说,自从互联网深受关注以来,我们这个机构也是第一个世界集体管理组织的一员,就音乐入网应用而对市场颁发一般许可证。多年来,集体管理组织的多样化使其收费制度变得更加灵活、更适宜于市场和商业模式的演变。我们已经为网络广播、非免费下载以及背景音乐颁发第一个许可证,并为多频道网路电台、网络电视和悦铃颁发专有许可证。后来,移动电话的内容整合使研究许可证变得更为必要。
关于电视广播业务,从2004年开始我们的传统业务部门,包括了地面电视、卫星电视和有线电视开通的同时,也见证了大量数字地面电视、IP电视、网络电视和移动电视的出现,其结果必将引起视频点播和单向广播预告等方面许可证制度更新。
从特殊到一般的情况,我们不难注意到,今天互联网上出现的具有不同问题的两大商业模式体系,它们要处理不同的问题。第一个是那些通过上述体系为大众提供服务的公司,这些企业包括了新兴的或者是已经存在的运营商,他们使用产品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他们都是一些国内企业或者是国际企业,往往他们对于版权的意识比较强,并由此他们更加愿意为自己的产品购买许可证。因为他们认为,这对于他们的业务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第二种新兴的业务体系主要是为了满足国内或者是国际的网络提供商的需求,比如说电话网络供货商和运营商,他们为用户提供网络渠道,基本上宣扬对自己无关的内容以推卸责任,文件共享和P2P的服务将被考虑在文本之内。
实际上,他们正是代表着世界上第一波互联网技术发展的受益者,尤其是这些P2P的服务提供商,他们与P2P相关的问题,现在都是被大家所共知了。尤其是在社会学方面带来的影响,包括互联网应该是具有真实的还是具有声称的自由这样的问题。而且,它还涵盖到了法律和监管方面的问题。目前,有越来越多的政府在全球范围内关注这样的问题,它也是导致了像音乐产业危机的出现。那么,这种现象往往会被大家称做是盗版。这种盗版的行为,由于目前没有减少,其实在很大程度上,这种音乐盗版的现象正在越来越多地朝着电影文档发展。而且,到目前为止,通过互联网听音乐文档的人,也希望通过互联网来下载一些电影的文档。
即便是这样的话,我们看到我们应该对这些现象来加以遏制。就像大家所知道的那样,欧洲政府已经采取了联合的行动,对盗版的最终用户提起诉讼。而且,目前也正在研究相应的法律措施,能够使得互联网提供商负起责任。而且,也要对互联网提供商在预防互联网作为一种盗版的途径方面,承担起最终的义务。
我们知道在法国有一个法律项目,萨克奇总统也是支持这一项目的,而且最终政府也同意了。因为,这是将最终估计的作为文件共享关键的供应商,基于现有的技术,要求仅仅通过由供应商执行的管制进行干预。与此同时,如果要看一下商业方面的利益,内容网络服务商也是通过提供内容的接入,我们发现我们面临着一个真正的业务模型,这是与上述的企业参与到各种各样的电子商务、娱乐或者是互联网企业的商务模型是比较类似的。在这个基础上,这些现象就必须要加以纠正,来满足基本的商业规则的要求,包括应该确保能够进行合法企业活动管理的职责。
这样的话,我们认为有很多的用户,也许是十几岁的孩子们,当我们问他们“你们能够为自己的文档共享活动找到正当的理由吗”?他们总是说“如果要是不盗版的话,采用其他的途径成本太高了”。或者是说他们很难从互联网下载合法的文档。
这就提出了两个问题,我们看到了对于合法音乐文档的下载服务,公众有着越来越多的需求。换句话说,我们认为这些用户他们希望合法下载的音乐文档的价格更低一点。第二点,我们对于合法下载的网站有更多的信息。即便是我们有一个框架和设置,那么我们也需要有相应地信息去知道,如果下载正版音乐的时候到哪里去下载。这些需求表明,音乐标签是非常有用的,如果我们能够尽快地推出相应地措施,就能够极大地改变人们使用互联网的习惯。我们需要合作的创意企业,而且我们也需要更多地用户内容生成平台。今天的这个自制内容平台是互联网的核心,但是互联网也可以帮助我们进行智力变革的形成。但是,大多数的互联网使用都是非法的使用,如果这种情况我们想对其进行监管,只有在运行的作品在使用它们的时候,能够带来真正具有创意性的贡献。换句话说,只有这样的话,我们才能够对此进行保护。那么,其他的像创意的形式的作品,能够在网络上通过一些创意的特性进行提供的作品,也是跟知识产权保护主义相关的。那么,每个作者都有自由,使得自己的作品向公众推出,不受任何限制,包括对作品的保护。这种概念并不是网络时代的新兴产物,实际上它也是基本的理论,就是作者有权利来自主地管理自己的产品,而且能够有权利决定是不是要使用它的作品所涵盖的人身权利和个人权利。
在这里,我们认为作者应该是有能力管理他们自己的作品,即便是有一些集体的收藏协会,也给予了他们相应地权限。作者希望在他们作品的使用上面,能够有一定的话语权。
我们可以看看我们有什么样的倡议来改变对于数字环境中的倡议活动的保护呢?今天,网络所带来的宽度以及全力有效打击盗版的不可能性,表明除了实际开展各种各样的恶意活动之外,我们还应该建立起预防性的机制。我们应该在学校和其他的一些机构对年轻人进行教育,同时在学校里面的教育也可以对家长和老师开展。在这个领域,我们一个欧洲音乐版权协会与意大利的摄影师协会曾经开展过一个活动,我们成立了一个保护所有的表演艺术家的组织。那么,意大利作者和出版者协会,也在意大利的几千个学校开展产业活动,帮助他们了解意大利的发展动态。而且帮助他们了解,如果非法下载音乐和传播音乐所带来的伤害。
关于网络的控制而言,目前的确没有任何有用的新的工具。我们应该同其他国家的反盗版的活动中来相互汲取经验、相互交流经验。实际上,盗版的含义本身涵盖得范围过广,我觉得我们应该有权利对于整个盗版的体制所带来的伤害,有一个深入的了解,而且我们也应该制定严格的惩罚措施。只有这样的话,我们才能够来遏制种种的犯罪行为。
此外,今天我们会有一个趋势,就是我们需要对犯罪行为来进行区别,需要对它进行进一步的澄清。而且,我们也需要建立起相应地法律体系。那么,我认为盗版的说法的含义过广,我们有的时候提到盗版它包括除了用于个人目的之外的其他用户的非法牟利活动,有的时候这种现象及其产生的负面影响有时也会被忽略,而那些以产业部门为代价牟利利润的纯粹的犯罪组织的活动,以及那些创办基于新技术的诚信企业的而进行的活动。
当我们面临的不仅仅是一种非法行为在蔓延,而且还是为促进自身文明的发展而展开一种真实的、重大的经济打击行动。而一直呈现于我们面前的是:全球化时代下每个民族都有不同的文化,因此各级政府在事业机构和版权协会帮助下必须全力以赴打击各种非法盗版活动。
在今年的9月份在意大利建立了这样的一个部门,由各个部门构成,由政府秘书处、文化部以及意大利作者与出版商协会组成,并其反盗版组织的帮助下以鉴定意大利国家境内的干预方法以及阻止、镇压盗版的有效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