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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欣欣
晨报讯 微软“黑屏计划”实施仅一周,就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继向公安部举报微软的“黑屏计划”涉嫌违法之后,昨日,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再次向国家工商总局举报,称微软“黑屏计划”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并建议对微软处罚20亿美元。
自从微软“黑屏计划”实施以来,争议声一直未间断,不少用户在网上发出质疑,微软是否有权通过后台介入个人电脑?昨日下午,董正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表面上微软是在维权,但实际上没有经过计算机系统物权所有人同意和司法裁判、行政执法程序,就进入他人计算机系统,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与‘黑客’攻击行为没有本质的区别,侵犯了数千万、甚至数亿计算机用户系统信息安全、隐私权等。”他还称,微软所谓的“反盗版”主张难以成立,《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条例》没有规定版权人可以直接向消费者进行维权的法律依据或者采取制裁措施的法律条款,这样就构成了垄断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经营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的行为。
由于微软的“黑屏”措施是从10月21日零时开始的,董正伟建议,可以将10月21日定为“信息安全保护日”和“反垄断日”,同时呼吁反垄断执法机关依法对微软的“黑屏计划”进行执法调查,并依法处以上一年度营业额10%的罚款或者罚款20亿美元。国家版权局:
微软维权应注意方式
晨报记者徐斌忠报道 昨天,出席2008国际版权论坛的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首度开口谈微软 “黑屏计划”。据悉,这位负责人表示,理解并支持微软等各机构的正当维权行为,但同时也认为这些机构在维权中应注意方式。这位负责人表示,微软“黑屏计划”是否应该采用值得商榷,维权的措施需要恰当,不能过分。
国家版权局的这位负责人指出,微软过去采取全球统一定价,没有考虑发达国家收入水平与发展中国家收入水平的差距。微软在价格政策上,要考虑中国用户对价格的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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