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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中国软件盗版率调查报告相关概念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7日 18:04 新浪科技
软件分类 依据2005中国软件产业年鉴的软件分类方法,并参照信息产业部软件企业统计报表的格式要求,同时考虑到数据统计的方便,采用表1所示的分类方法。 表 1 软件分类方法
调查范围界定 在表3中,前四大类的总和对应于软件产品范畴,软件盗版率应该是指这一部分而言的。但由于嵌入式软件属于和硬件相结合的类型,无法以软件套数计算数量,其盗版现象多为企业行为,在此未予考虑。软件服务与普通软件产品性质不同,其盗版形式也完全不同,不属于本项研究的范畴。则根本不存在盗版的问题。 因此,软件盗版调查范围界定为系统软件、支撑软件和应用软件三大类,亦即计算机软件产品,这与BSA的软件盗版率的概念是一致的。在本文中,如无特别说明,“软件”即指“计算机软件产品”。 收费软件安装行为 对于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安装使用来说,共有三种情况:安装使用正版收费软件;安装使用盗版收费软件;安装使用正版免费软件。涉及收费的计算机软件本文中简称收费软件。 从严格意义上说,软件盗版率是收费软件而言的,一些使用合法免费资源或是正版重复安装的行为应予以排除。不涉及收费问题的计算机软件安装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开源软件和免费软件。由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大量开源软件和免费下载软件,还有很多网络服务提供的客户端软件也是免费下载的,这些软件的安装行为不涉及收费问题。 (2)正版软件试用版本。现在很多软件公司都提供软件试用服务,用户可以从官方网站或者其他网站上免费下载试用版软件,在试用期内不用交纳任何费用,试用期以后用户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购买。 (3)正版软件本机重复安装。正版软件用户在本机重复安装是允许的,还有一些软件是允许多机多次安装的或是没有特别的技术限制,其重新安装行为不涉及收费问题。另外也有一些超过版权保护期的软件被继续安装使用的情况。 (4)允许范围内的终端扩充。网络版软件是有一定的终端用户数量范围,或不限制终端用户数量,在其允许范围内增加终端安装数量不涉及收费问题。 基于数量和基于价值的盗版率 一般地,软件盗版率是指数量而言的,与按盗版软件的折算市值计算的盗版率完全不同;其实,由于软件产品价格的巨大差别,两者的差别是十分显著的。简单地用数量盗版率去代替价值盗版率来计算盗版行为的经济影响是不合适的。因此,需要基于数量和基于价值分别计算软件盗版率。 按照盗版软件安装套数,相对于收费软件和全部软件的安装套数计算盗版率,就是基于数量的软件盗版率。由于嵌入式软件产品和软件服务无法以数量计算,所以基于数量的软件盗版率只能按计算机软件产品的范围计算。 在假定市场环境参数不变的情况下,把盗版软件安装套数按照现行市场价格折算为价值,分别计算其相对于计算机软件、全部软件产品及整个软件产业潜在市场价值的份额,即为基于价值的软件盗版率。软件实际销售额与盗版部分的折算市值之和,即为安装软件潜在的市场总价值。 基于数量的软件盗版率可以反映软件盗版行为的普遍程度;基于价值的软件盗版率则可以更好地反映软件盗版行为对经济的危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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