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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放弃二度拍卖华意压缩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0日 05:05 新京报
避免触及要约收购底线,已持股近30% 本报讯 (记者张晓蕊)已经是控股股东的四川长虹最终放弃华意压缩股权二度拍卖。昨日,华意压缩(000404)公告表示,其因偿债未清拍卖的898.78万股以约5940万元的价格由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竞得。四川长虹放弃的原因是,再购2.77%的股权,加之其已经持有的29.92%股权将触及上市公司要约收购底线,加大成本。 据了解,去年12月,四川长虹曾以2.34亿元拍得9710万股华意压缩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昨日,长虹集团一位高管对记者表示,长虹已得到对华意压缩的控股权,没有参加竞拍。因为再拍得此部分股权触及要约收购底线。 据相关规定,收购者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超过30%,必须依法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程序较复杂,收购成本也随之提高。 - 相关新闻 长虹回应“中国名牌”过期事件 本报讯 (记者张晓蕊)昨日,针对消费者起诉长虹“中国名牌”标志过期一事,长虹首次回应称,其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标志据相关规定可以使用到2008年8月底。 日前有消费者购买了一款生产日期为2008年2月20日的长虹液晶电视,随后表示查询发现其中国名牌标志已过期,认为长虹有欺诈嫌疑,于是在石景山法院起诉,目前已立案。 长虹集团新闻发言人何克思昨日对此事表示,长虹自2001年来连续多年保持“中国名牌”称号,目前使用该标志符合规定,不存在过期说。昨日,记者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公示信息中查询到,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发布在“2007年第6号公告”中规定:彩色电视机等6类产品原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可以使用到2008年8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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